第二十一期节能清单日前出炉,空调品目作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哪些企业入围,哪些企业出局,未来又将有哪些新变化?《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对此一一梳理。本期清单空调品目入围企业275家,较上期入围空调企业增长15%。本期清单最大变化莫过于多了一名新成员。新增加的“其他制冷空调设备”类别中,冷却塔首次被列入政府优先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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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A:一,估计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是国家政策,政策功能必须执行;二,打破垄断的最好方法是依靠市场,行程充分竞争,政采支持技能环保的意图,也是估计和吸引更多企业进去绿色低糖发展模式。同意文中观点!
- 网友B:这个案例有几个关键点:一是采购文件中是否有强制节能的要求及清单外采购的条件;二是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内产品是否能满足采购需求;三是采购的产品是制冷系统组装产品还是成品,以上三点如不明确,很难界定谁是谁非。
- 网友C:若是市场上仅此一家,大可釆用单一来源,何必采用公开方式?看似体现了公平竞争,实则助长不正之风,给贪腐黑幕留下际遇,且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无助公平与效率。
- 网友D:节能产品中标后,财政应该给供应商予以补贴,鼓励供应商投报节能型号。而不是在采购之前设置门槛。
- 网友E:实践中,节能清单的采购在协议采购中执行的比较好,但是对于一旦进入公开招标环节就不好把握了,难度也大。即使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环节也不能非常好的解决问题,因为很多供应商往往是在不中标后才千方百计提质疑。如何才能让采购人以及集中采购机构便捷,准确的查找分辨确实是个难题。
- 网友F:空调标准中写明了二级能效为节能产品,设置采购要求时按二级能效选参数,但节能清单公布时没公布节能标准,不是生产企业专家很难提准要求,建议和清单一起公布相应标准目录。采购人对照标准,才能知道怎么选。
- 网友G:节能清单对采购业务有一定的规范和指导作用,但是清单外的采购具体谁担责,应该分主观故意和和客观无奈。
- 网友H:节能清单制度的效果如何啊?怎么评价啊?可以用负面清单代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