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理论探索-政府采购信息网

  • 陈静雅:提高技能 破解网购难题

      浙江省余姚市开展电子商务采购以来成效明显,但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如某次采购中,在已经完成的电子采购项目中,有一笔交易完成后半年,因采购人发票遗失需要联系供应商补办相关发布者:liuhui2015-02-01
  • 刘岚:建立电商诚信机制 运用数据科学决策

      政府采购电商化试水时间不长,长期效果还有待观望。政府采购电商化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完善,例如在电商平台的遴选、采购流程的优化、网络安全、售后服务等方面发布者:liuhui2015-02-01
  • 肖北庚:体系化 政采法制建设必由之路

      编者按 财政部《2014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第一项规定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法规体系",监管部门从其职能视角出发明确了政府采购法规完善的体系化目标。我国现行政府采购法发布者:liuhui2015-02-01
  • 黄民锦:夯实六个基础 创新政采治理机制

      从程序导向向结果导向转型是新时期政府采购治理机制的创新,笔者认为,其支撑的基础主要有六个方面。  法律基础  《政府采购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指出政府采购的目的及发布者:liuhui2015-02-01
  • 朱春奎:五阶段构建创新促进型政采体系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共行政系副主任,上海市科技创新与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理事,上海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上海市行政管理发布者:liuhui2015-02-01
  • 集纳业内观点 传播集采心声

      《财政部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5号)从扞卫法律尊严、从依法治国的角度,指出了当前一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违反《政府采购法》发布者:liuhui2015-02-01
  • 吴若莹:厘清关系合理定位 促集采健康发展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吴若莹  独立法人、承担法定义务、依法采购、具有公益性特征是集中采购机构的法律定位。  目前有些地方成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取消了集中发布者:liuhui2015-02-01
  • 黄钢平:集采机构不能被替代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 黄钢平  目前,国家法律层面尚未提出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机构设立的依据是《政府采购法》,是非营利事业法人,集发布者:liuhui2015-02-01
  • 王 湖:集采活动应独立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 黄钢平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与集中采购机构发展,应是相互支持、共同进步的两方面力量,其主要目标同是为了规范行为,提高发布者:liuhui2015-02-01
  • 王书洲: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不能突破法律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 王书洲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集中采购机构,应该是搭台和唱戏的关系。政府采购纳项目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一项改发布者:liuhui2015-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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