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认为或者知其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询问,并提出质疑,如果对质疑答复不满,还可以提起投诉,进而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这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所享有的权利。但实践中,供应商在权益受损时,要么不知道有那些维权渠道,要么不按规定程序维权。有些供应商一旦认为自身权益受损害,总是先向职能部门反映,写匿名信,或者举报,更有甚者,进行媒体曝光或进行网络炒作,等到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时,发现早已过了法定质疑投诉期。这样,不但自身权益没有得到保护,还有可能被列入不良发布者:jincaixia2017-05-23
- 中国的PPP还要承担更大的、更加重要的责任和使命,所获得的边际效应和制度红利将会远远大于其他国家。这是经过3年的观察、比较和体会而得到的基本结论。
发布者:caoshoutong2017-05-22
- 非常荣幸参加此次研讨会。感谢杨少林副行长能在繁忙的国际事务中抽出时间参加此次研讨会。感谢中信集团、中央财经大学和在座的各位朋友对此次研讨会的鼎力支持。
发布者:caoshoutong2017-05-22
- PPP项目中融资成为了最核心的主题之一,实践中存在着中标社会资本方为了融资引进财务投资人以及中标社会资本方基于种种原因不愿意自行组建项目公司等现实疑问。针对社会资本方、财务投资人、其他合作主体如何合法合规成立项目公司的相关问题。我们分析了最高法院相关案例,总结裁判规则,并给出操作建议,供大家参考。发布者:caoshoutong2017-05-22
- 近期,笔者在浏览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时,发现有两则案情比较相近的采购案例,虽然其所反映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基本一样,都是有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发布者:jincaixia2017-05-22
- 在深化简政放权改革背景下,201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政府采购代理市场门槛放开,这一事实所产生的连锁反应,一方面是代理市场竞争加剧,优胜劣汰机制凸显;但另一方面,雨后春笋般涌现的大量代理机构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给整个政府采购代理市场带来了“阵痛”,不管是给采购人的选择还是给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代理机构“宽进”后如何“严管”,成为业界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到底如何对代理机构实施“严管”?就当下来看,实施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是最为行之有效的长远举措之一。发布者:jincaixia2017-05-22
- 湖北省罗田县采购办1999年率先在黄冈市成立并成为全市政府采购的试点单位,多年来一直被评为省市先进单位,属政府直属副科级事业单位。近年,罗田县采购办不断创新思路,深化制度改革,建立了政府采购“双向联动、多头监督”机制,以提升政府采购质效为目标,以强化监管促规范为手段,切实将政府采购监管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覆盖到每个采购项目。发布者:jincaixia2017-05-22
- 《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于规范我国政府采购活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政府采购操作层面和监管层面的制度都有待于进一步发布者:jincaixia2017-05-19
- 孙晓霞强调,财政部推出PPP的初衷,是要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发挥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五大变革,而不仅仅是简单的融资方式改变,或微观层面的操作方式升级。发布者:caoshoutong2017-05-19
- 自2014年以来,中国推行“PPP新政”三年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已经成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改革实践。微观上,PPP是不同于传统采购方式的新型项目交付方式;宏观上,PPP又是公共产品供给侧改革的理论和实践体系。在中国特别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下,快速推进的PPP改革毫无疑问取得了令世人惊叹的成就,同时也不可避免引发多方面的争议和关注。
发布者:caoshoutong2017-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