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档案保管制度
作者:李承蔚 发布于:2020-08-28 09:45: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为什么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何为档案?《档案法》第二条规定,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对于政府采购活动,自然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录。
档案管理的意义。《档案法》第一条规定,制定《档案法》是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笔者认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加强档案管理,其目的在于记录每项采购活动的过程和细节,按《档案法》的要求进行收集、整理,便于查阅。
比如,当供应商提出质疑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需查阅采购文件、评审过程等资料;当供应商提出投诉后,财政部门需查实投诉内容是否属实时,以便备查。
除此之外,政府采购监管已由事前监管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尤以事后监管为主,以此充分实现采购活动的市场化,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欲使监督落到实处,接地气,唯有采购人加强档案管理,才能为监督提供客观条件。
同时,针对供应商滥用权利进行质疑、投诉的,将记录在案。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提高效率以及及时排除具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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