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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落地尚欠“东风”

作者:杨国英 发布于:2015-09-08 11:26:05 来源:慧聪网

  据报道,为加速推进PPP模式(公共私营合作制),财政部规模高达1000亿元(人民币)的PPP基金正在启动,2亿美元的PPP项目前期开发费用贷款已经落户财政部PPP中心,另对于政府债务中的存量项目转为PPP项目的财政部或将给予2%的财政补贴。


  客观推测,这则消息应该具备一定的可靠性,在8月2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重点提到设立PPP项目引导资金的重要性。


  其实,只要准确把脉当前的宏观经济,我们就不会对真金白银式的政策扶持感到意外。在今年上半年经济增速持续探底之下,面对外贸出口、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指标同比的频频回落,以及金融市场、人民币汇率、大宗商品价格的极度不稳定,此时,通过必要的财政刺激以尽快达到稳增长之效,已经成为迫在眉睫之事。


  然而在地方债务依然高企之下,传统行政主导式的财政刺激,已经严重缺乏政策实施的空间。故而加速推进更具市场化色彩的PPP模式,以取代传统行政主导式的财政刺激,必然会成为当前稳增长的政策落实焦点。


  政策诉求总是美好的,现实却是骨感的。事实上,自去年两会财政部明确推进PPP模式后,尽管围绕PPP模式的政策支持层出不穷,可社会资本却应者寥寥,此前山东、江苏等省市区设立的规模不等的PPP产业基金,均难以得到实质性推进。


  诚然,此次由财政部牵头正在启动的PPP基金,相比此前地方政府推出的PPP基金不仅规模更大,而且更具增信特征,此外,2亿美元前期开发费用贷款以及2%的存量项目转换补贴,也将对地方政府推进PPP模式形成必要助力。


  但是,即便是真金白银式的政策扶持,如果忽视政策接受者(社会资本)的心存疑虑和惯性思维,其结果很容易事与愿违,从而导致实衷良好的PPP模式依然无法得到有效推进。


  就当下而言,社会资本之所以一直对PPP模式持观望态度,其关健在于对地方政府诚信度的担心。众所周知,在PPP模式推行的试点阶段,具体推出哪些项目、如何制定PPP(公私合营)的合作规则、合作以后的运营细则,这些均是地方政府说了算,而在缺乏细化可操作方案的情况下,社会资本是不敢贸然进入的。更何况在缺乏配套性法律法规保障之下,面对PPP项目运营期限较长(一般为8年以上)的现状,即使地方政府短期明确具体PPP项目的合作细则,也仍然可能会因地方主政官员的人事更换而朝令夕改,而这显然是社会资本更为担心的。


  其次,纯粹从财务回报的角度看,在央行持续降息之下,社会资本之所以仍然对参与PPP模式不感兴趣,其关健在于理财市场的刚性兑付仍未打破。照理说,在今年6月和8月的连续两次“双降”(降息、降准)之后,面对五年期银行定期存款低至3.25%的基准利率,普遍达到8%年化收益的PPP项目应该能够吸引社会资本。可是,在当前理财产品发行方普遍对本金和收益隐性担保、变相兜底担保之下,面对理财市场承诺年化收益率普遍高达10%、部分P2P理财产品甚至高达15%,社会资本必然会对收益率相对偏低且周期过长的PPP项目缺乏投资兴趣。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明确感知到,当前PPP模式的切实落地尚欠“东风”,PPP模式之所以陷入政策利好声阵阵、社会资本却应者寥寥的窘境,其根本原因在于缺乏配套性的法律保障且没有打破理财市场的刚性兑付。没有配套性的法律法规保障,社会资本会心存“羊入虎口”之忧,不打破理财市场的刚性兑付,社会资本则会对PPP项目的收益率毫无兴趣。


  故而,当下,在PPP模式政策利好万事俱备之下,如何尽快迎来实实在在的“东风”?首先,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事关PPP模式的法律法规配套,在这方面我国台湾地区早已于2000年通过《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韩国亦于2005年出台了《民间参与基础设施法》,以促进和保障PPP模式的有效落地和推进。其次,央行和银监会应通过严格监管和强化投资者教育,逐步打破理财市场的刚性兑付现状,这在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敲定之后,已经显得尤为急迫,因为,这不仅可以对PPP模式起到必要的助力,更是优化我国金融市场资源配置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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