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话题之 ——“电子化政府采购”
加快建设招投标系统 大力推进电子化政采
作者:陈仕伟 发布于:2019-08-05 10:37:5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作为“阳光事业”的概念早已深入人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十七年来,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制定、采购方式审批、采购需求管理、评审专家征集使用、代理机构考核等方面改革创新,有力促进政府采购事业不断发展,公务支出更加阳光。政府采购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规范操作,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抑制腐败行为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我国各省、市、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政府采购的组织实施手段地区间存在一定差异,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更是参差不齐。
一、电子化政府采购发展相对滞后
政府采购在国外已有较长历史,许多国家专门针对电子化政府采购立法,以欧盟为例,欧盟委员会早在2004年就通过了一系列涉及电子公共采购的新的指令,它不仅将政府采购若干关键的流程使用信息技术以法律形式进行了规定,还将电子签名纳入了法律之中。而我国政府采购事业起步较晚,发展时间仅30余年,电子化政府采购发展相对滞后,在一些地方仅仅实现了政府采购公告、专家抽取、中标(成交)公告电子化,其他采购环节需要供应商到代理机构现场办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个活动。一是供应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需要派人到代理机构现场登记获取纸质采购文件,需要付出时间成本、差旅费用。二是供应商编制纸质投标文件费用较高,一般制作一套纸质投标文件至少需花费1000元人民币。三是供应商编制纸质投标文件盖章签字易疏漏,发现错误后修改难,如果出现错误,供应商需要重新打印,重新盖章签字,费时费力且造成大量纸张浪费,有的投标文件多达数百页,容易因个别签字盖章的疏漏造成废标。四是影响采购项目评审,评标专家翻阅纸质投标文件工作量较大,人工汇总评分时易出错,同一评标室中的专家打分时可能受到相互干扰。
二、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建设势在必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有关要求,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财政部于2019年7月26日发出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以下简称“《通知》”),就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事项作出规范要求,特别是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笔者认为,财政部作为政府采购最高监督管理部门,已经吹响了向电子化政府采购进军的冲锋号,我们全国各地同仁将快马加鞭,加快建设招投标系统,大力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通知》要求推进采购项目电子化实施。要加快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网上交易功能,实现在线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审。逐步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与财政业务、采购单位内部管理等信息系统的衔接,完善和优化合同签订、履约验收、信用评价、用户反馈、提交发票、资金支付等线上流程。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和电子卖场建设,建立健全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互联互通,推动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共享,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
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首先要建设电子招投标系统,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网上交易功能。建设电子招投标系统要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精神,建立多功能的子系统,诸如采购执行系统、在线开标系统、辅助评标系统、统计分析系统、档案管理系统,监督管理系统等。实现在线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审。
三、电子化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互联互通,推动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共享,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提高供应商参与效率,节省供应商参与成本。
(一)系统报名降低参与成本。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供应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不用再跑到代理机构现场,在其办公地点通过电脑登陆代理机构招投标系统,线上即时完成项目报名,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对异地跨省区供应商节约效果尤其明显。一家供应商按照每年异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30次计算,每次投标耗费差旅费5000元以上,可为其节省参与成本约15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增强保密性。传统方式下供应商报名成功后,需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到指定银行账户,存在供应商身份信息泄露的潜在风险。供应商通过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生成虚拟账户,代理机构和其他参与者均不能查看到供应商递交保证金的身份信息,可以有效防止供应商身份信息泄露后被不法利用,确保供应商投标的公平性。
(三)投标(响应)文件编制节约高效。供应商编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既要花较高的制作费用,又可能因盖章签字疏漏而废标。供应商通过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优势明显。一是节省交易费用,供应商只需要花费几百元办理数字加密证书,无需其他任何费用,该证书一年有效期内可以重复免费使用,如果供应商已有数字证书,在有效时间内制作投标(响应)文件零成本;二是大幅减少制作时间,一般情况下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编制、汇总封装时间比纸质投标(响应)文件缩短一半以上,制作效率至少可以提高50%;三是批量签章避免漏签,供应商可以在投标(响应)文件所有页面上进行一键签章,有效避免因漏签而废标;四是修改调整方便快捷,供应商在开标前,可以随时对自己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完善,使用系统专用工具非常便捷地编制和上传电子化投标文件,可以减少报价清单中的错项、多项、漏项及不合理报价情况。
(四)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便。投标供应商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远程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方便快捷。接收投标(响应)文件的时间由原来60分钟延长至整个等标期,供应商在开标前均可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减少了供应商因开标当天迟到造成投标失败的风险。同时,减少了供应商运送密封纸质投标(响应)文件至开标地点的风险,因为供应商在运送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避免磕碰,以保护投标(响应)文件密封完好送达。
(五)开标评标环节智能高效。开标现场工作人员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电子开标唱标效率大幅度提高。在项目评审环节,以前评标专家需翻阅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工作量较大,人工汇总评分时容易出错,同一评标室中的专家打分时可能受到相互干扰。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评审,评标系统按链条式流程分步评分、自动关联评分项及汇总评分。评审过程不可逆、废标条款固化、系统自动计算得分等手段,全程最大限度的降低了个别评标专家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精等长期都无法解决的人为因素,有效促进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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