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污水有效治理按下快进键
污水处理率低至22% 处理设施“建而不用”
农村污水有效治理按下快进键
近20省份明确任务清单 千亿市场空间或加速释放
每年产生污水90多亿吨,处理率却仅为22%,远低于城镇污水90%以上的处理率;污水治理设施“建好不用、只晒太阳”的现象普遍存在;排放标准日趋严格与地方经济可承受能力矛盾增加……农村污水治理陷入重重困境。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一环,农村污水治理成为今年水污染治理领域的主战场。国家及地方层面密集出台一系列政策并加快落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近20省份明确任务清单。
处理设施“晒太阳”仍普遍
“行政村污水垃圾治理相对缓慢,与城市、县城相比,污水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区域之间也存在公共服务不均衡的现象,东部地区污水治理率达到34.1%,中部地区达到13%,而西部只有12.4%。”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环境PPP中心主任逯元堂日前在2018(第四届)环境施治论坛中指出。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域面临的挑战,存在显著的地域特征,和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有着强烈相关性。世界银行高级供排水专家秦刚分析称,东部省份经济比较发达,人口密集,能够建设集中的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中部省份已经开始建设集中的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但接户率不高。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人口稀疏,地理环境和气候严酷,尚未具备村级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的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普遍存在“建好不用、只晒太阳”的现象。根据国家审计署发布的2018年第2号公告——2017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显示,环保项目建设缓慢或建成后闲置情况较为严重。例如,江苏省195个污水处理设施有146个闲置,涉及投资10449.77万元,真正运行率还不到10%。
“地方顶层设计环节与需求之间存在较大脱节。一些地方为了争取专项资金,硬上一些项目,建了大量设施后却闲置不用,最后形成了‘晒太阳’工程。”逯元堂说。
E20环境平台水业研究中心负责人、首席行业分析师井媛媛则指出,村镇污水是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环节,而治理设施却比城市污水治理设施“晒太阳”现象更严重。
此外,逯元堂还指出,目前村镇污水治理领域缺乏治理标准,很多地方套用城市标准。但农村布局分散、规模较小、村镇人口流动性大、水量不稳定。如果按照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思路,约定基本水量作为最低水量进行费用支付,社会资本和地方政府都会面临较大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低碳水环境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王洪臣指出,目前很多省市要求农村污水治理要“一村一策”,但中国有200多万个自然村,60多万个行政村,不可能有这么多种治理技术。因此,一定要有主流技术。而关于中国农村污水治理的主流技术,目前还没有达成共识。
“部分地区过于追求处理技术高大上。农村污水治理没有排放标准,很多地方基本上是按照城市污水治理的要求,要求达到一级A,甚至地表IV类,往往造成财政支出难以承受。”逯元堂说。
政策密集落地激发巨大市场
农村污水治理已经成为今年水污染治理的重头戏。2018年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今年将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
紧随其后,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出,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在今年5月举行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再次提及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推进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同时国家对农村的投入要向这方面倾斜。
地方层面,农村污水治理步伐也在加快。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经有湖南、湖北、江苏、福建、云南、安徽等近20省份相继出台一系列推进村镇污水治理的政策。例如,湖南省提出,到2020年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全省农村厕所污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山东省提出,到2020年,50%以上的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其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80%以上的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农村新型社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处理。
重金投入是一大亮点。例如海南省提出,2018-2020年,计划筹措约190亿元资金用于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国家及地方层面密集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也推动着村镇污水领域市场加速释放。据E20研究院测算,到2020年村镇污水处理率将达60%,后“十三五”时期预计市场空间剩余1200亿。
“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已趋于饱和,而村镇污水处理市场呈现一片蓝海。”桑德国际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村镇环境集团总经理王俊安表示。
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至5月,共有18个投资额超5亿的村镇污水治理项目释放,累积投资额度超165亿元。
需因地制宜避免“一刀切”
在专家看来,目前村镇污水治理的宏观环境相对利好,但是行业痛点依然突出,如重建设轻运营、排放标准日趋严格与地方经济可承受能力矛盾增加、融资收费困难等等,建议因地制宜,综合施策。
不搞“一刀切”是提高农村污水治理效率的基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人口流动情况、经济发展水平、地形地貌、村庄分布特征等,综合考虑污水治理适合采用集中式的还是分散式的。比如对于城市周边,城中村离县城比较近,完全可以实现和县城或者城市污水治理设施的同建共享,这就需要完善管网;对于人口比较密集、经济相对发达的村庄,就可以考虑集中化的处置模式;对于人口比较分散、经济不够发达、相对干旱的地区,可能要考虑一些分散式的技术降低成本。”逯元堂说。
考核标准是困扰农村污水治理的一大难题。在王洪臣看来,全国没有必要出台一个统一的“一刀切”的农村污水治理考核标准。“标准需要因地制宜,有些省份制定的排放标准,过于严格,甚至远超技术可达,这就走偏了。”
秦刚也认为,在技术及标准层面,应确保需求预测(投资规模)不偏离实际。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决定了项目的技术方案、建设投资、运维成本、财务分析、污水费及政府补贴水平,是农村污水处理项目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要和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相契合,不是越高越好,要因地制宜,不要“一刀切”。
“中国农村污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工艺选择,应遵循一切以运行为中心,以能在农村运行为中心,以能在农村天天正常运行着为中心,只有能简单地天天运行着的,才是农村污水处理的主流技术。”王洪臣表示。
治理缴费制度与费用分摊机制也急需建立。逯元堂建议,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综合考虑污染防治形势、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农村居民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建立财政补贴与农户缴费合理分摊机制,保障运营单位获得合理收益。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PPP咨询中心总经理陈盛建议,以“政府投入公共服务为主,农民缴费参与公益事业为辅”的原则,建立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长效资金保障机制。(班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