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4号文8大方面要点梳理:风暴比想象来得更猛烈
监管风暴比想象来得更猛烈。
去年银监会掀起的“三三四十”检查共发现6万多问题,涉及金额17.65万亿元,令银行业从业者为之一震。同业市场挤泡沫,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新年伊始,银监会立刻圈出“八大方面”,接力“三三四十”,为2018年银行业的金融监管工作划定提纲。
2018年1月13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作为附件,同时印发了《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意见》和《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
其中,《通知》强调要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切实巩固前期专项治理成果,对2018年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提出一些具体的、操作性的工作要求;《意见》共10条,对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提出方向性、原则性和指导性的工作要求;《要点》共8个方面22条,明确2018年整治重点。
明确四大总体思路,即“稳”和“进”的关系、短期化和常态化的关系、合规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关系、防范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关系。概括来说:(1)既要化解重大风险,也要守住不发生系统金融风险的底线,新老划断,化解存量、遏制增量;(2)本次下发的文件,既着眼2018年的工作重点,又指出了长期的意见;(3)鼓励银行业发展那些有利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有利于防范化解风险、有利于维护金融安全稳定的创新业务,对于以套利为主要目的的“伪创新”,坚决予以整治和取缔;(4)实现金融体系内部、金融和经济的良性循环。
指出八大工作要点。本次《要点》明确指出了2018年整治乱象工作的八大要点,主要包括:一是公司治理不健全,包括股东与股权、履职与考评、从业资质等三个方面。二是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包括违反信贷政策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三是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包括违规开展同业业务、理财业务、表外业务、合作业务等四个要点。四是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五是利益输送,包括向股东输送利益、向关系人员输送利益。六是违法违规展业,包括未经审批设立机构并展业、违规开展存贷业务、违规开展票据业务、违规掩盖或处置不良资产等四个要点。七是案件与操作风险。八是行业廉洁风险。此外,还单独列举了监管履职方面的负面清单。
强调突出三个整治重点。与2017年4月银监会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指出的十大领域的风险相比,2018年的整治乱象工作的八大工作重点有所差异。
本次《意见》中明确,要突出整治重点:“(1)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级监管机构要抓住服务实体经济这个根本,严查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体系空转的行为,严查‘阳奉阴违’或选择性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的行为,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2)要抓住完善公司治理这个基础,把整治重点放在规范股东行为、加强股权管理、推动’三会一层’依法合规运作等方面。(3)要抓住影子银行及交叉金融产品风险这个重点,严查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层层嵌套,业务发展速度与内控和风险管理能力不匹配,违规加杠杆、加链条、监管套利等行为。”其中,“违反宏观调控政策”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是对历来重要信贷政策和房地产行业政策的系统梳理;“公司治理不健全”和“利益输送”是本次强调的整治重点;“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是对2017年专项工作的延续和突出问题的梳理。
八大方面22要点全解析
(一)整治“公司治理不健全”的工作要点
缕析银监会2018年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首当其冲的便是“公司治理不健全”。
根据《要点》,在公司治理方面,乱象包括股东与股权、履职与考评、从业资质三个要点,需检查入股资金、股东挪用银行资金进行股权交易和并购活动等多个问题。
《要点》中,银监会列举了股东与股权方面股东资质不符合规定条件等多种乱象,这是当前金融风险的主要成因之一。
去年11月4日,央行官网刊发行长周小川的《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文就指出,“在公司治理上,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仍未完全理顺,资本对风险的覆盖作用未充分体现,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仍不健全,股东越位、缺位或者内部人控制现象较普遍,发展战略、风险文化和激励机制扭曲”。
今年1月5日,银监会印发《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在主要股东管理、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职责、限制股东权力等相关方面加强监管,弥补了监管短板。
(二)整治“违反宏观调控政策”的工作要点
对于第二方面“违反宏观调控政策”,银监会则将目光转向了房地产等领域,其要点包括违反信贷政策与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
具体包括,表内外资金违规向失去清偿能力的“僵尸企业”放贷;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债务融资,放大政府性债务;直接或变相为房企提供各类表内外土地配资资金,将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用于购房等。
2017年,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主基调下,房地产调控政策逐步加码,不过,银行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的现象依旧屡禁不止。
前半年有大行与股份行住房按揭贷款增速过猛,后半年虽然增幅得到有效控制,不过通过表外违规融资,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的现象频频发生。
此次《要点》明确指出,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各类表内外融资,或以自身信用提供支持或通道等,均为违规做法。业内人士分析认为,2018年地产融资合规性将增强,从而控制居民杠杆过高的情况。
(三)整治“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的工作要点
在影子银行方面,包括违规开展同业、理财、表外、合作业务四个要点,要求不得以信贷资产或资管产品为基础资产,通过特定目的载体以打包、分层、份额化销售等方式,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以外的场所发行类资产证券化产品,实现资产非洁净出表并减少资本计提等。
“对于违规开展同业业务、违规开展理财业务所覆盖的问题,与此前‘三三四十’基本一致。”专业人士指出,同业、理财、表外是重点。
华创证券研报则认为,针对同业、理财、表外业务的监管细则目前正在落地过程中,未来或将出台更多针对“交叉金融产品”的监管文件。
(四)整治“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工作要点
在整治金融乱象的工作中,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是一个关键问题,对此监管给出的指导意见是“严查乱设机构、乱办业务、违法违规销售、利益输送等行为,加强信息披露和金融产品适当性管理,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信心。”在工作药典中,则具体落实到销售和收费两个方面。
(五)整治“利益输送”的工作要点
本条包括向股东输送利益、向关系人员输送利益两个要点:违规为股东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提供表内外资金;存在关系人“吃空饷”问题,给关系人员显失公允的薪酬福利待遇。
1月13日,十九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强调,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本次《要点》中对于股东、董事和高管人员的整治工作要求,也是对中纪委近期工作精神的落实。
(六)整治“违法违规展业”的工作要点
本条包括未经审批设立机构并展业、违规开展存贷业务、违规开展票据业务、违规掩盖或处置不良资产四个要点。
“展业”是正常业务的延长或延续,违法违规展业则是突破监管要求的行为,是明确违反当前监管要求的不当行为,有明确的判断标准,较之“治理同业、理财、表外”等问题更有据可循,在2017年“三三四十”的治理工作中亦是整改的重点,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4号文给出继续整改的要点,特别是“未经审批设立机构并展业”对当前中小金融机构开展同业、理财、金融市场业务将产生较大影响。
(七)整治“案件与操作风险”的工作要点
《意见》要求,要督促案发机构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措施及内部问责机制,严肃处理,严肃问责。要按照“一案三查、上追两级”的要求,对案发机构和涉案机构依法处罚问责,同时综合使用审慎监管措施,让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都要付出代价,切实维护银行业良好秩序。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处罚情况,切实发挥“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作用。
(八)整治“行业廉洁风险”的工作要点
本条包括业务经营、信息管理两大要点。专业人士指出,行业廉洁亦是操作风险的延续,但是其风险点具有更强的“主观性”和“牟利色彩”,在金融反腐领域行业廉洁风险防范显得尤为重要。
1月13日,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也首次聚焦金融信贷反腐问题。公报指出,“要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
除了上述八大方面之外,一个隐藏的要点是“针对监管自身的要求”。银监会也提出了监管履职方面的乱象,包括超越法定权限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监管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未依法予以处理,或在查处中滥用自由裁量权或选择性执法;在监管工作中隐瞒欺骗、弄虚作假,或有不廉洁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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