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不能成为地方政府变相融资工具
财政部近日印发的《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引起业界高度关注。
“《通知》旨在纠正当前PPP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走偏、变异问题,进一步提高项目库入库项目质量和信息公开有效性,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通知》以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为抓手,进一步规范PPP项目运作,推动PPP回归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本源。”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PPP模式不能演变成地方政府的变相融资工具,这是业界的共识。新规之所以引起很大反响,一方面是因为具体规定的技术性很强,深入到了PPP项目的技术操作环节,对PPP发展的技术路线影响十分直接;另一方面是文件提出的清库、退库和整改的工作要求,溯及了以往项目,对参与者的影响也十分直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PPP专家库双库专家、北京荣邦瑞明投资公司总经理陈民说。
《通知》提出了3大举措:
——实行分类管理。将项目库按阶段分为储备清单和项目管理库,储备清单内的项目重点用于孵化和推介,项目管理库内的项目要接受严格监管,确保全生命周期规范运作。
——统一新项目入库标准。明确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的项目不得入库。下一步优先支持通过PPP模式盘活存量公共资产,审慎开展政府付费项目。
——组织开展已入库项目集中清理。组织各地财政部门将操作不规范、实施条件不具备、信息不完善的项目清理出库,推动各地建立健全专人负责、持续跟踪、动态调整的常态化管理机制。
通知明确,新项目3种情形不得入库、已入库项目5种情形予以清退,强调各省级财政部门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项目管理库集中清理工作,并确保整改到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一些本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的项目退库,有利于正本清源,促进PPP项目的有序推进和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
“各项新政策延续了此前一直强调的规范发展以及重视运营的思路,严厉的政策也是在倒逼行业和企业的转型。”陈民认为,做好PPP工作,需要推动各行业的投融资体制和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升级,才能够让PPP模式的推广与各行业的发展更好相互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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