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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验收双向联动,为产品质量上“双保险”

作者:张和华 陆军军 发布于:2017-08-28 09:30:46 来源:
   今年上半年发生的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调查处理结果,相关责任人被严厉问责。该事件暴露出物资采购领域多个环节的问题,例如投标环节低价“抢”标,履约环节制假售假,验收与使用环节内外串通、把关形同虚设,监管环节履职不力等。该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努力提升采购产品的质量。
 
  随着综合医疗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医疗机构对于医疗器械的采购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此,笔者结合医疗设备采购实践经验,谈谈如何在采购和验收中做到双向联动、相互制约,提升医疗器械采购的质量。
 
  采购环节
 
  严格产品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应重点关注四个方面:
 
  ①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及生产范围。
 
  ②销售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及经营范围。对于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重点查询经营范围是否涵盖拟销售的产品编码。
 
  ③产品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重点查看产品注册登记表中“结构与组成”、“适用范围”,防止未注册的配置进入销售领域,防止产品超范围使用;对于6个月内即将过期的注册证,应要求厂家提交申请延续注册的受理通知书,降低产品供货风险。
 
  ④产品授权书和法人授权书是否规范、真实、有效,防止借用公司投标或伪造资质围标
 
  加强产品配置核查
 
  该环节应重点审核产品新增功能、升级软件包等配置模块。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已注册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其设计、原材料、生产工艺、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发生实质性变化,有可能影响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因此,在产品注册登记表无法体现的新增硬件配置与软件功能模块,采购机构应要求厂商提供检验报告等证据,对于难以把握的配置功能且可能影响使用安全的,应向药监部门请示与查证。
 
  强化产品参数审核
 
  依据“突出核心技术、有据可查、易于验证”的原则,采购机构应加强产品招标需求的拟制。具体来说,应结合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拟制关键指标、重要指标和一般指标,体现出设备的技术含量。招标采购中应重点复核超低价中标的产品,查看主要参数是否满足使用需求或有无履约风险,要求厂商提供的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等。必要时,应该要求厂商提供产品注册时提交的检验报告(附图片),并作为采购后验收的重要依据。
 
  验收环节
 
  规范安装验收流程
 
  医疗机构应重视优化医疗器械的验收流程,医疗设备应发货至医学工程部门,再由医学工程部门、使用科室人员、厂商代表三方共同开箱、点货、安装并组织验收,进口产品还应查验报关单、商检报告等。设备验收时应该仔细阅读采购合同,应重点对保修时间及内容予以明确。查看设备配套的耗材、试剂或易损件价格是否明确,防止在使用和维修过程中发生纠纷。
 
  加强产品配置核查
 
  重点查看产品的生产日期,可以打开设备机箱外壳检查设备是否全新,防止“翻新机”重新进入市场。对于产品新增的模块和配置,要结合产品注册登记表、产品检验报告中的内容与产品实物进行对照,防止厂家虚增配置或者未经注册配置模块进入市场销售。
 
  落实产品技术验收
 
  对于采购过程中提出的产品核心和重要指标,采购人员、验收人员与临床使用人员应组成验收小组逐项验证,无法直接检测的应收集产品相关检测报告或第三方证明材料,不可轻易放行。对于较为复杂的产品参数,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
 
  尽管在采购领域明确要求采购与验收应该相互独立、相互监督,但是为了维护使用单位的利益,提升产品质量,降低采购和使用风险,采购机构与验收单位应建立互联互通的机制,同时形成相互制约机制,为产品采购质量加上“双保险”。
(作者单位: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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