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宾:PPP创新是扩大民间投资的重要推动力
【观点】王东宾:PPP创新是扩大民间投资的重要推动力
21世纪经济报道(广州)
日前,国家发改委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并专门介绍今后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增强民营经济实力的政策方略。其中,继续大力创新推广PPP模式即为关键性政策举措,包括推动地方利用多种PPP操作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加快完善价格收费标准政策,在相关领域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
而根据财政部PPP中心的最新统计,截至2017年6月末,按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审核入库的PPP全国性项目有13554个,总投资达16.4万亿,覆盖全国31个省级地区和19个行业领域。入库项目金额过万亿的省份有贵州、云南、河南、新疆、内蒙古、山东七家。由此可见,PPP创新将成为扩大民间投资的重要推动力。而且,PPP的推进模式越来越呈现出“顶层调控、地方主体、社会参与”的格局,PPP创新中地方政府的主体作用越来越明显。从这个角度来看,此次新闻发布会强调的“推动地方利用多种PPP操作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就既有所指,明确地方主体作用,又具有多重内涵。
此前不久,7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发改委促进民间投资专题汇报,并对后续工作做出了工作部署。概括起来为四件事,即“精简手续、引导方向、授信评级、守信履约”,这也是地方政府创新推广PPP的四条指导原则。精简手续就是要精简合并报建审批,逐项梳理并限时办结。PPP项目涉及发改、财政、环保、土地等多个部门、多个环节,许多项目落地困难往往源于审批“旋转门”,在部门之间来回申请,但无法达成有序、快速、有效、顺畅的行政审批流程,从而陷入制度困局。因而,精简手续是地方政府推进PPP创新的基本功。引导方向,要求地方政府在遴选PPP项目时,要与区域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及城市运营优等紧密结合,尤其是要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引导力。通过PPP模式创新大力拓展社会资本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的制度通道和进入方式。
“授信评级”和“守信履约”是要抓住“信用”作为创新推广PPP模式的牛鼻子。PPP是一种长期合约模式,没有信用,就谈不上项目的可持续性。通过授信评级,一方面可以发现并引导合格的社会资本投资者参与PPP项目,另一方面可以增强金融机构对PPP项目参与主体的金融支持,扩大PPP项目的金融创新空间。更重要的是,信用问题不单单是社会资本单方面的问题,而应成为各参与主体的共同准则。对金融机构而言,同样要求守信,在创新服务方式、丰富金融产品时,不能增加合规信贷条件外的附加条件。对政府而言,更是如此。某种意义上,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压仓石,也是良好地方金融生态的基本要素。作为PPP合作力量的重要一极,政府信用对PPP发展的可持续性至关重既包括自觉约束地方举债行为、完善地方债务管理等,还包括严格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做好这四件事,地方政府才能构建多种合作模式,更好地吸引社会资本,扩大民间投资,盘活地方存量资产实现经济社会多方共赢。
“利用多种PPP操作模式盘活存量资产”,一方面要求地方政府利用PPP创新推进“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的转变进程,另一方面要丰富社会资本的内涵和集聚方式,拓展参与方式和合作模式。这一点对于自然资源丰富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尤为重要。目前已经有不少省份在美丽乡村、特色乡镇、扶贫开发等领域引入了PPP模式,使之不仅服务于城市建设,也服务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不仅服务于大项目、大产业等重点项目,也服务于脱贫攻坚等薄弱环节与重点领域。例如,在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开发领域,除了风光等基本要素外,土地等要素是重要的制约要素。而可再生能源开发又是投资密集型产业,地方政府开发能力不足,普通民众参与方式受限、往往难以受益。“光伏扶贫”模式就力图突破这一局限,通过扶贫信贷、与光伏企业合作等模式来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张家口市张北县的“集群联建”模式即为重要的实践探索。今后可以通过资产收益扶贫等制度创新集聚贫困农户资本,作为社会资本的补充力量,丰富社会资本内涵,构建更多服务于当地发展战略的创新型PPP模式。由是观之,PPP创新不仅仅是扩大民间投资的重要推动力,也极为考验地方政府的政策创新能力。(责任编辑:钟齐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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