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响纠偏的号角,PPP实现规范前行
作者:连国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PPP入库专家、山西省财政厅PPP入库专家、英国皇家工料测量师(RICS)、注册咨询师、注册造价师、一级建造师,山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经理
日前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部长史耀斌在PPP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了PPP项目存在“四化”问题,即支出责任“固化”、支出上限“虚化”、运营内容“淡化”、适用范围“泛化”,也提出PPP工作要严守“四线”,即严控“红线”、守住“底线”、搭好“天线”明确“界线”。借用目前PPP圈内比较热的一个词,就是刺破了PPP项目热浪滚滚的表象,对厘清PPP项目操作中的困惑,正本清源,规范前行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根据笔者近年来项目实际操作的经验,对讲话进行以下解读。
一、对政府购买服务说不,对政府付费类PPP项目放行
针对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在50号文和87号文以后, 对“政府付费类项目是否还能采用PPP模式” 的困惑,做出了明确的回应,政府是“将PPP定位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改革,当前提出的一些政策要求,是对短期内一些错误认识和违规行为的修正,有利于PPP事业的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但目前过渡包装的政府付费类PPP项目,如采用“工程可用性付费”+少量“运营绩效付费”模式,则确认为是由政府兜底项目风险的项目,这类项目要小心了。对政府付费类PPP项目,强化付费金额与绩效挂钩将会是今后的主流。
二、对“伪PPP”说不,强调PPP项目的规范实施
对于假借PPP之名,行融资之实的伪PPP项目,进一步说不,同时也强调要规范PPP项目的甄选与识别,要求“对不属于公共服务的纯商业化项目,以及仅涉及建设、无运营内容的纯工程项目,要准确界定,从识别、论证、入库等环节严格把关”;要“审慎开展完全政府付费的项目,对于不包含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项目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资金”,从源头上严控了不合规的PPP项目的入库,同时对不包含运营绩效的项目则不得安排财政资金的规定打消了一些社会资本重建设、轻运营、捞快钱的幻想,要做PPP项目,要以提高运营绩效为核心,进行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三、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对目前财政论证中的“虚化”问题,包括财政承受论证能力沦为走过场,为了论证而论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率预测虚高等问题,都将造成财政中长期债务风险。讲话中明确要求“要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10%“红线”的硬性约束,及时公开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有关数据。未按规定公开的,要从项目库中清退。”今后对于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更强调财政部门要从PPP项目总量、财政支出责任总额及占比等总体掌控,做到项目风险可控,防范金融风险。
讲话通篇的核心是“规范”,PPP项目只有以规范运作为基础,防范风险为底线、运营绩效为导向,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也只有做真的PPP,真的做PPP,PPP项目才能行稳致远,砥砺前行。
特别感谢
感谢西万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经理 连国栋先生投稿。PPP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