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理论探索-政府采购信息网

浙江特色小镇建设经验与江苏启示(一)

作者: 发布于:2017-08-02 16:24:50 来源:江苏新华社智库 PPP知乎

  来源:江苏新华社智库
  “最江苏”导读
  PPP知乎,您的PPP大百科!


  浙江的特色小镇是浙江稳增长、调结构、强创新的重要载体。2015年底,江苏提出计划通过“十三五”的努力,打造100个左右特色小镇。如何发展具有特色优势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信息产业、先进制造的魅力小镇?浙江特色小镇的建设经验或许可以为江苏带来一些启示。


  一、“特色小镇”的内涵


  特色小镇是相对独立于市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功能、社区特征的发展空间载体。它被赋予了全新的时代内涵和浙江特色,不是行政区划单元的“镇”,而是产业发展载体;也不是传统工业园区或旅游功能区的“区”,而是同业企业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企业社区;更不是政府大包大揽的行政平台,而是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空间边界明确的创新创业空间。


  根据规定,特色小镇原则上3年内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左右(不含住宅和商业综合体项目),金融、科技创新、旅游、历史经典产业类特色小镇投资额可适当放宽,淳安等26个加快发展县(市、区)可放宽到5年。支持各地以特色小镇理念改造提升产业集聚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特色产业。


  浙江计划重点培育和规划建设100个左右特色小镇,分批筛选创建对象。力争通过3年的培育创建,规划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的特色小镇。


  (一)发展背景


  规划建设特色小镇是贯彻总书记在浙江讲话精神“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重要实践,更是具有历史传承、切合浙江实际的重大决策和创新。


  从历史渊源看,改革开放30多年来,浙江培育并形成了一大批块状经济和区域特色产业。“集聚”和“特色”,成为浙江产业发展的重要路径,也是浙江经济的重要“符号”。


  时至今日,浙江经济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后,面临一个重大课题:传统块状经济强镇和区域特色产业在推进浙江经济前行的进程中,渐显乏力,显现出“产业竞争力日趋下降、过多依赖低端产业、资源利用效率低、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


  在旧有路径难以为继的情况下如何走出转型升级的新路?


  创建特色小镇是浙江深化和集成各项转型升级政策措施基础上提出的、用以解决上述问题的重要举措,其充分利用了浙江块状经济、山水资源、历史文化的比较优势,以及在新一轮信息技术和新业态发展中的领先优势,通过资源整合、项目组合、功能集合,助力产业转型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二)发展历程


  2014年10月17日,云计算产业生态小镇——云栖小镇举行首场阿里云开发者大会,在参观小镇“梦想大道”后,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强鼓励说:“让杭州多一个美丽的特色小镇,天上多飘几朵创新‘彩云’。” “特色小镇”首次被提及。


  2014年10月30日,李强在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新闻发布会上说:“小镇故事多,浙江将通过系列小镇建设,打造更有激情的创业生态系统。”此后,在乌镇召开的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互联网精英们汇聚论道,畅想着让古镇在承载厚重历史文化的同时接轨未来,孕育新经济,并指出“浙江可以有更多这样的小镇”。小镇被各界寄予厚望,让省委、省政府坚定了打造特色小镇的信念。


  2015年1月,浙江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色小镇”作为关键词被提出,其重要性被提升到了新一轮更大范围的战略布局:“加快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镇。按照企业主体、资源整合、项目组合、产业融合原则,在全省建设一批聚焦七大产业、兼顾丝绸黄酒等历史经典产业、具有独特文化内涵和旅游功能的特色小镇,以新理念、新机制、新载体推进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


  规划建设特色小镇,得到了浙江全省上下的普遍关注和积极响应。第一批特色小镇创建名单时,征集到了260多个,最终筛选出了50个初选名单。


  4月22日,浙江省政府公布《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特色小镇概念,以及规划建设的总体要求、创建程序、政策措施和组织领导。要求入围的特色小镇必须符合“7+1”产业定位范围、四至及规划清晰、产业文化旅游社区功能叠加、投资主体明确、项目具体可行,投资额达到50亿元以上。


  2015年6月4日,第一批浙江省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正式公布,全省10个设区市的37个小镇列入首批创建名单,计划三年投资2400亿元左右,预计2017年可实现税收收入190亿元左右。6月24日,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召开,进一步明确了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至此,特色小镇正式步入全面实施阶段。


  近期,特色小镇的工作重点是指导首批特色小镇创建单位编制完善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于9月启动第二批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和培育名单筛选工作,同时做好特色小镇统计监测和年度考核。目前,位于杭州市的基金小镇、梦想小镇、云栖小镇已经初具规模与气候。

1.webp.jpg

  图表1:浙江省第一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
  数据来源:新华社多媒体数据库


  (三)主要特征


  1.产业特色鲜明


  特色小镇的产业定位面向未来,主攻浙江重点打造的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7大万亿产业,以及茶叶、丝绸、黄酒、中药、青瓷、木雕、石雕等历史经典产业。每个小镇将立足一个主导产业,打造完整的产业生态圈,培育具有行业竞争力的“单打冠军”;坚持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


  每个历史经典产业原则上只规划建设一个特色小镇。根据每个特色小镇功能定位实行分类指导。


  2.体制机制灵活


  特色小镇是综合改革实验区,凡是国家、省级或是市级的改革举措率先在特色小镇推开。主要特点是运作方式新,采用分批建立创建对象,中间动态优胜劣汰,建成后验收命名的“创建制”。规划建设理念新,融入了四大功能叠加、培育上市公司等新理念。建设机制新,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扶持方式新,实施有奖有罚的土地供给方式、期权式的财政奖励方式,助力特色小镇务实建设。


  3.人文气息浓厚


  特色小镇具有独特的历史人文气息或现代文化气息。特色小镇是高校毕业生等90后、大企业高管、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创业者为主的“新四军”创新创业地,有望凝聚独特的人文气息;是历史经典产业的传承新生地,散发浓浓的历史底蕴;是传统特色产业+互联网的发展新高地,拥有活跃的创新文化;是新产业新业态的孵化诞生地,将形成独特的产业文化。


  4.生态环境优美


  特色小镇是远离城市中心,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美丽小镇。


  特色小镇一般规划在城郊结合部,规划面积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设用地面积在1平方公里左右,将按3A景区目标建设,其中旅游特色小镇按5A景区标准建设。每个小镇的建筑、旅游设施和植物群落、自然环境将与产业融合协调、相得益彰,将建设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美丽浙江新样板。


  二、浙江创建“特色小镇”过程中的政府工作创新


  (一)创建方式:明确目标、竞争入队、优胜劣汰、达标授牌


  按照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要求,浙江省特色小镇的创建不采用审批制,而是使用“宽进严定”的创建方式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符合基本条件的纳入培育名单,条件成熟的纳入创建名单,达到目标要求的纳入命名名单。这是政府工作的重大创新。


  所谓创建制,是指由县(市、区)政府向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自愿报送创建特色小镇书面材料,省级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分批审核,凡符合特色小镇内涵和质量要求的,均纳入省重点培育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纳入创建名单只是规划建设的开始,入围后特色小镇创建对象也不能直接享受到省里有关支持政策;只有在年度考核合格或验收命名后,特色小镇才能获得土地和财政方面支持。


  概括来说,创建制就是一个明确目标、竞争入队、优胜劣汰、达标授牌的过程。

2.webp.jpg

  图表2:浙江省特色小镇创建程序资料来源:新华社多媒体数据库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谢力群认为,通过创建,浙江探索的是“目标先导、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新机制,走出的是“宽进严定、动态管理、政策激励、验收命名”的新路径。


  明确目标、鼓励众创。创建制鼓励各地按照特色小镇的目标要求,积极谋划各具特色的特色小镇。分批公布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和培育名单,原则上一年公布两次。


  在选择省级特色小镇的创建对象时,以是否符合内涵要求、编好建设规划、落实建设用地、确定建设主体、排定投资计划、明确具体项目为选择标准,不搞区域平衡、产业平衡、数量限制。省级特色小镇培育对象在申报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的落选名单中择优产生,主要由各市重点培养。


  鼓励各市积极谋划推进,形成后备力量,全省形成“培育一批、创建一批、验收命名一批”,省市联创的梯次众创格局。


  实绩为王、动态管理。特色小镇的建设期为3至5年,为确保在建设期内真正建成一批特色小镇,将实施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


  一是坚持把年度实绩作为实施进退机制的唯一标准,对完不成年度目标的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予以退出;对年度投资完成10亿元的省级特色小镇培育对象,次年直接进入创建对象,形成落后退出、优胜者上的竞争创建机制。


  二是建立特色小镇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季度和年度监测,作为兑现政策和动态调整的基础,促使特色小镇紧盯目标,主动创建,快跑快干快出成效。


  严格验收、达标命名。凡是认为达到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目标的,可由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所在县(市、区)经过自检后,向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申请,要求开展现场验收。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成专家组,赴特色小镇进行现场踏看、逐项对照、提出意见。对于达标的特色小镇,经省政府同意后,给予正式命名。


  (二)扶持政策:土地供给有奖有罚、财政扶持验后返还


  纳入创建名单的特色小镇,并不能直接享受省里的相关扶持政策,只有在年度考核合格或验收命名后,才能获得土地和财政方面扶持。


  土地政策方面,要求各地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将特色小镇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特色小镇建设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充分利用低丘缓坡、滩涂资源和存量建设用地。


  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由各地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及供地手续,对如期完成年度规划目标任务的,省里按实际使用指标的50%给予配套奖励,其中信息经济、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类特色小镇按60%给予配套奖励;对3年内未达到规划目标任务的,加倍倒扣省奖励的用地指标。


  财政支持方面,特色小镇在创建期间及验收命名后,其规划空间范围内的新增财政收入上交省财政部分,前3年全额返还、后2年返还一半给当地财政。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