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三步判别是否需要政府采购
作者:张蓁 发布于:2015-07-13 11:52:5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在实际的政府采购操作过程中,对于部分采购人而言,除如何准确提出采购需求、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等疑惑之外,对于不同类型的采购项目是选择政府采购还是自行采购方面也存在一些困惑。近日,湖南省长沙市有一些采购人就提出,采购人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或工程是否需要政府采购?对于这一问题,长沙市政府采购部门也从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采购金额以及采购物品三个方面给出了简单清晰地判断方法。
第一步:请参看长沙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如果您要购买的内容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可以不进行政府采购,如果在目录以内的请参看下面步骤;
第二步:根据采购的金额:您购买的如果是货物类或服务类的则单项1万元以上或者批量5万元以上的需要政府采购;您购买的是工程类的则10万元以上的需要政府采购;您购买的是工程相关服务类的单项3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与工程相关的需要政府采购,如果您购买的达到以上标准则必须申报政府采购,否则请参看第三步;
第三步:根据采购的物品判断:您购买的内容达不到第二步的金额标准,则按照采购的物品判断,如果属于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范围内的则必须申报政府采购,如果不属于此范围则可以不申报政府采购,直接进行购买。
上述判断条件所述的《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关于2013-2015年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协议供货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4至2017年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家具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2014至2016年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网络通信租赁服务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均可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的重要通知栏目查找到,请自行查找并整理相关资料然后根据上述方法结合管理相关通知进行判别。
不过,需要格外注意的是,公务出行(出访、学习培训、考察、招商、参加会议等公务活动)、特种燃油、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等不需要报政府采购计划。(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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