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信托 赵娜:信托公司的PPP实践
中信信托副总经理 赵娜
2014年我国政府开始推行PPP改革,自2015年以来PPP呈加速发展态势,市场容量不断扩大。PPP业务也随之进入金融机构的视野并成为颇受关注的一项业务。
PPP作为一种市场化、社会化的公共产品供给管理模式,与特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参与主体、法律制度环境密不可分。在由发达国家引入中国的过程中,势必与中国现阶段特定的体制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由此形成具有典型中国特色的PPP实践。信托公司因其具有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市场的灵活优势,凭借在基础设施领域积累的丰富投融资经验,与PPP模式存在着天然的契合点,在开展PPP业务时展现了较大的潜力。
一、PPP综合金融解决方案
PPP作为一项周期长、环节多的创新业务,需要金融机构为其提供定制化的综合金融服务。不仅能够提供传统项目贷款融资,也要能参与前期股权投资;不仅能够解决建设期资本投入,也要能提供运营期再融资。
从PPP项目的资本结构角度,中信信托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灵活优势,创新采用了“股+债”投融资模式,一站式解决项目投资建设的全部资金需求。一方面,作为项目公司股东为项目公司提供股权投资,另一方面,作为项目融资机构为项目公司提供全部债权融资。股债联动模式不仅有助于信托公司掌握PPP项目核心资产和权益,同时有助于降低项目公司二次融资风险,保障PPP项目投资建设按期完成。
从PPP项目全周期服务角度,中信信托积极实践PPP全业务链综合金融服务模式。我们根据PPP项目的具体情况,灵活使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限合伙基金、契约型基金等多种金融工具,在建设期为PPP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在运营期为PPP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安排。PPP项目的投资周期动辄十几甚至几十年,投资退出渠道受限一直是困扰社会资本的问题之一。为解决PPP项目的投资退出问题,中信信托充分发挥在资产证券化领域的专业优势,积极探索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建立PPP项目投资的二级市场,打通PPP项目投资退出渠道,以实现融、投、管、退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二、信托参与PPP的风险管理
PPP业务具有涉及领域广、专业要求高、操作周期长等显著特点,是一项复合型业务。尤其是对于新建的PPP项目涵盖招投标、项目投资、贷款融资、建设施工、项目运营及后续资产证券化等多项专业领域,对参与主体的专业性、综合性要求均较高。
由于PPP模式要求社会资本方全面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全流程,社会资本只有在约定的成本收益测算的条件下才能达到合理回报,因此,信托公司需要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通常我们会采用产业和金融联盟的模式,与大型建筑商和专业运营商组建“PPP联合体”,联合体成员通过专业分工,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分担、利益共享。信托公司需要充分发挥主动管理能力,做好股权价值管理、全程持续管控、项目一线管理等。
三、中信集团PPP联合体
依托于信托牌照的灵活性和中信集团金融与实业并举的综合优势,中信信托参与PPP业务定位于为PPP项目提供一站式全流程综合服务,从前期的方案咨询、为项目提供资本金和项目贷款,到联合集团内外优质合作伙伴负责项目施工建设、运营管理,项目进入运营期后再进行资产证券化退出。为加快推动PPP业务实施,中信集团专门成立了包括集团内16家核心企业的“中信PPP联合舰队”,充分发挥协同效应进行优势互补。
四、中信信托的PPP探索
中信信托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探索PPP业务,率先研发了以信托方式参与PPP的创新模式。通过集合分散的社会资本,以信托的名义投入到PPP项目中去,从而做到“一手托两家,公平与效率兼顾”。2015年上半年中信信托成功操作了国内第一个信托模式的PPP项目,并被财政部评为PPP示范项目。中信信托又陆续参与了多个PPP基金和PPP项目。随着PPP业务逐渐得到认可,市场环境不断变化、竞争越来越激烈,中信信托的业务模式也在不停地调整升级,每个项目都有新突破,合作模式、资本结构、交易方案、风险管理等方面都做了不断改进和创新。一路走来,我们在不停地探索和尝试,思路逐渐清晰,模式不断升级,但放眼来看,PPP这项业务依然是“在路上”。
PPP业务具有不断创新的空间。信托不仅是一种金融工具,更是一种制度安排,信托以其独特的优势具备有利条件成为PPP领域金融创新的重要力量。中信信托目前管理的资产规模超过1.9万亿元,始终将创新作为立足之本。在市场环境不断变化、监管要求不断提升、创新周期不断缩短的挑战下,中信信托会进一步加紧探索和创新,不断突破自我,携手合作伙伴开辟出信托型PPP的广阔天地。
来源:财政部PPP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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