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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依法监管要当好“五员”

作者:方玉英 发布于:2017-05-17 08:47:50 来源:
   作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其工作岗位不仅需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有很强的法律意识,特别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依法行政的理念应当成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要自觉养成了“遇事找法,解决问题依法”的行为习惯,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严格执法。总的来说,政府采购依法监管必须当好“五员”。
 
  以情宣法,当依法行政的“宣传员”。
 
  让法律深入人心,是贯彻执行好法律的前提和基础。1994年笔者负责集贸市场特产税征管工作,由于税源新政策调整,市场内纳税人抵触情绪大,不理解不支持。在这样的执法环境下,笔者始终牢记一名执法人员的职责,凭着为国聚财一身正气,从自身的工作方式方法上找原因,并耐心做好税法解释工作,最后商贩都主动一一纳税。当年开出税票120多本,6300多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当年被评为“财政系统征管能手”。在日后的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中,笔者依然注重加强与采购相关方的沟通联系,以情监管、以情执法,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良好开展。
 
  学法用法,当依法行政的“战斗员”。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遵循的准则。2007年4月,笔者负责全县政法部门预算改革,依法查缴违规资金70多万元,顺利完成并有序推进全县政法部门预算改革工作。在规范津补贴改革工作中,清理吃空饷21人,节约财政资金50多万元。这些工作,涉及到单位或者个人利益,但我严格公正执法,顺利推进了工作。并推行了一套结合实际的项目资金管理方法,分类科学和防微杜渐,被全省财政系统推广。
 
  奉法尊法,当依法行政的“监督员”。
 
  依法行政必须做到信奉法律,尊重法律,坚持法律至上的理念。在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实行阳光操作,规范运行。2014年,笔者依法冻结借资质虚假投标的保证金3万多元,依法暂停有串标嫌疑的项目300多万元,2015年依法整改违规采购项目200多万元。
 
  人性执法,当依法行政的“服务员”。
 
  针对政府采购规模大,涉及面广、单位人手少,管采没有分离的现实情况,笔者所在的湖北省罗田县探索的“3+X”询价采购方式和电子采购模式,具有便民高效的特点,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高度肯定。罗田县水利局省拨防汛抗旱200万元项目,被水利厅作为全省效果最佳、采购质效最优单位通报表彰。罗田县卫计局近年来采用“3+2”复合询价节约资金2500多万元,其做法在全县和全省卫生系统推广。2014年,罗田县采购办简化采购程序并建立罗田县政府采购网,实行电子采购,增强了社会公众的参与权、监督权,消除了暗箱操作,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采购效率。
 
  创新执法,当依法行政的“领航员”。
 
  面对“重招标、轻采购”的现象,罗田县采购办不断拓展采购覆盖面,强化监管促规范。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予以纠正或退回,克服了过去政府采购计划与执行“两张皮”的状况。目前,采购范围已向乡镇及垂直管理单位延伸,采购品目向多样化发展。在全县“车改”工作中,对党政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和车辆信息进行全面摸底,公开处理公车违规案件3件,初步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改”后公务交通总支出节支率达11%,居全市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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