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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政府采购洁净型煤 解决雾霾治理难题

作者:华炜 发布于:2017-03-16 19:15: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党委书记 华炜
 
  虽然有关雾霾形成的机理有多个版本,但“散烧煤、工业排放、机动车尾气是雾霾形成的三大主因”的观点各方已经达成共识。因此有必要推广洁净型煤。可借鉴德国经验,在每个省、区、市指定2~5家(根据需求量和区域面积而定)洁净型煤(兰炭)生产/供应商,并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实现一站式配送服务。
 
  近几年,雾霾的频繁出现,不仅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影响到人们正常的工作、学习与生活,甚至使中国的国际形象受损。
 
  虽然有关雾霾形成的机理有多个版本,但“散烧煤、工业排放、机动车尾气是雾霾形成的三大主因”的观点各方已经达成共识。目前,我国尚有47万台中小燃煤锅炉在运行,每年消耗煤炭约5亿吨;居民冬季取暖用煤、大棚种植供暖用煤、烧烤用煤约2亿吨,合计散烧煤年用量7亿吨。虽然只占国内煤炭消费总量的18%左右,但其排放的污染物却超过煤烟型污染的40%。
 
  推广煤粉锅炉和洁净型煤是现实选择。目前,北京、陕西、山西、河北、山东、天津、河南等省市区为了减少散烧煤用量,还提出了煤改气、煤改电计划。但受各种因素制约,成效并不显著。
 
  因此,治理散烧煤最现实可行的办法,是以高效煤粉锅炉集中供热(汽)替代传统中小链条式燃煤锅炉;以洁净型煤(兰炭)+高效环保炉具替代传统烟煤+低效土制炉具。要推广煤粉锅炉及洁净型煤。
 
  1、从国家层面,尽快明确高效煤粉锅炉为节能环保锅炉、洁净型煤(兰炭)为绿色环保能源、高效型煤炉具为节能环保炉具,并给予高效煤粉锅炉集中供热项目、洁净型煤(兰炭)、高效型煤炉具生产经营单位税收优惠、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2、尽快出台洁净型煤(兰炭)、高效型煤炉具质量技术标准,加大标准执行力度,规范市场,防止劣币驱逐良币。
 
  3、借鉴德国经验,在每个省、区、市指定2~5家(根据需求量和区域面积而定)洁净型煤(兰炭)生产/供应商,并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实现一站式配送服务。
 
  4、通过政府补贴,降低洁净型煤(兰炭)生产/供应商运营成本,确保老百姓用上质优价廉、环保节能的洁净型煤(兰炭)。
 
  5、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为农村居民免费安装安装高效型煤炉具。
 
  6、由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型煤(兰炭)和炉具的销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兜售原煤、使用原煤者严厉惩处,从源头上控制劣质原煤流入散烧煤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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