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 根据信誉减免中小企业竞标费用
作者:闫冰竹 发布于:2017-03-16 19:09:4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闫冰竹
在2015年,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已超2万亿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的采购规模为6564.6亿元,约占全国采购规模的31%。然而,当前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仍然存在“竞标前支付费用多,企业资质要求高”、“参与采购企业融资难,采购项目回款慢”等问题,建议从以下三方面解决。
降低竞标费用 优化准入制度
一是,引导特定行业、信用良好的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如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前期费用、降低投标保证金缴纳标准。
二是,对政府采购信誉良好的小微企业减少前期费用,对连续多次完成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酌情垫资免除,并对中标企业缴纳的投标代理费给予一定补贴。
三是,优化各类政府采购项目评标方案,将企业纳税信用作为评标依据,适当降低企业资质在评分细则中所占比重。
加强政银合作 开发政采合同融资产品
一是,各级财政部门加强与商业银行的沟通与合作,鼓励其开发风险可控、覆盖小微企业标前和标后全流程的新型政府采购融资产品组合,并对主办银行提供一定的风险补偿,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二是,有关部门加大对银行保理业务发展的支持力度,与商业银行共同探讨在线保理,支持政府采购中标小微企业融资可行方案。
三是,优先考虑与“深耕”小微金融市场的商业银行合作设立项目试点,充分利用这些银行对当地小微企业经营、信用状况等方面的信息优势,共同推动政府采购在线保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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