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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以政采应收账款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作者:马蔚华 发布于:2017-03-16 19:08: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前行长 马蔚华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要求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成效显著。
 
  但中小微企业目前仍面临一个突出问题,即融资问题。
 
  初步认为发展动产融资对于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具有重要意义,而动产融资中应收账款融资更适合中小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发展,建议对于政府采购产生的应收账款,在正在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中,鼓励采购人单位作为应收账款债务人加入融资平台,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采购项目,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接融资平台,实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和融资平台上的应付账款确认等有关信息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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