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修订《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作者:闫傲霜 发布于:2017-03-16 18:53:4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北京市科委主任 闫傲霜
政府采购制度作为世界通行的以市场拉动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有效政策工具,能够在市场需求侧激发企业技术创新,对新技术的商品化及新产品初期市场的培育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我国政府采购目前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进行,而公开招标作为主要的采购方式,现有招标投标政策中未能体现对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的支持。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招投标的标的物倾向于一般性产品或服务的采购和招标,没有明确提出对新技术新产品(服务)、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支持和优先采购政策,特别是在实际的招投标执行过程中,缺乏明确的执行原则、方法和标准。建议修订《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优先采购。同时将已有试点政策和探索经验固化提升为法律条款,实现需求侧与供给侧双向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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