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知的六项工作内容
作者:赵颖琨 发布于:2016-08-25 17:59:0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为进一步推进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水平,近日江西省财政厅为本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开设了四期培训班。后两期培训班特邀到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姜爱华授课。姜爱华教授梳理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阐释了政府采购立法宗旨及调整范畴,并结合实践案例重点讲解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政府采购方式与程序。
代理机构有六项工作内容。《条例》第33条指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具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所需要的评审条件和设施。代理机构共有六项工作内容。
一,编制采购需求。采购需求非常重要,需求确定的不恰当可能会导致整个政府采购的失败。例如某高校在2015年年底采购一批学生使用的实验室电脑,委托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采购。学校将采购需求描述给了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发出采购需求并选取了供应商。学校在和供应商签合同时发现了一个问题,原本学校要求采购的电脑大小规格与供应商中标的电脑大小不一致,后者屏幕的规格大很多。学校表示电脑太大,无法使用,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表示这是正偏离,花了少的钱买了更大的电脑。学校要求的规格是根据实验室大小测量出来的。最终通过网上竞价,重新选择了供应商进而购买了电脑。所以在采购需求的描述上,如果代理机构没有与采购人进行有效沟通,那么采购很可能就会失败。
二,编制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采购文件也是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描述,按照采购文件的具体格式编制而成。
三,拟定合同文本。通常合同文本会在采购文件中呈现出来,但是不同采购对象会有不同的合同文本。所以财政部也提出拟定标准化的合同文本。
四,优化采购程序。代理机构需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对整个采购程序有一套完整的机制以保证中间不出任何的遗漏与差错,不断提高采购的效率。
五,根据采购人委托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组织采购人和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六,协助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
所以代理机构的工作并不是在采购结束过后就全部完成,代理机构在合同签订和验收环节也有自己的工作内容。
在《条例》第十五条,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的编制要求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目标)、采购预算(在采购预算框架内编制)、采购需求来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要保证基本需求,但也不能超标准需求。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公共服务项目最终面向公众,需要了解社会公众的需求,可采取多种方式如开听证会,函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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