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书》包括哪些内容
质疑是供应商维护自己权益的法定救济手段,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来进行,即必须提交书面的《质疑书》(或者《质疑函》或者其他质疑文书等,以下统一称《质疑书》)作为供应商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的正式法律文书。
一、完整的合格的《质疑书》应当包含如下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基本情况信息
包含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邮编
这是明确质疑人身份所必须的信息,不能缺少,也是为了工作联系方便,答复书、其他文书送达所必须的信息,质疑人应当在《质疑书》中写明清楚。
2、被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基本信息,至少应有名称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因此,必须明确被质疑人是采购人或者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书》中至少要写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被质疑人是被质疑的项目的采购人或者操作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是其他人,不是与质疑有关的供应商。
3、所质疑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信息
包含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具体的项目名称、编号、合同包(分标)
4、具体的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不得超出法定范围并且与质疑人有利害关系。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可以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因此,质疑人应明确具体的质疑事项:是对采购文件,还是对采购过程,或者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如果质疑的事项不是法律规定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而是其他,则不是合法的质疑,将不会被受理。
质疑事项与质疑人没有利害关系的情况:
(1)、质疑人没有报名,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但可以对采购公告提出质疑的除外);
(2)、质疑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对开标,开标后的采购程序和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
(3)、质疑人在开标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退出采购程序,放弃投标、报价资格,又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
(4)、所质疑的事项客观上不可能损害质疑人权益的。如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外地供应商必须设立本地售后服务机构”损害其权益提出质疑,但该供应商就是本地供应商,其所质疑的采购文件的要求根本不可能损害其权益。
5、具体的质疑请求
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的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明确的请求是指:供应商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负责处理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质疑人维护自己权益不受损害而请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作出某种行为等。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采购文件;停止或者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成交无效;废标;重新采购;中止、终止采购合同等。
6、质疑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供应商提出质疑,需要有认为采购文件或者采购过程或者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事实和理由要与质疑的请求有关,并且要有支持自己质疑请求的法律依据。
7、《质疑书》需要签名和盖章,所盖公章要与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所盖公章一致
《质疑书》是正式的文书,质疑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需要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质疑人是自然人的,则是自然人(公民)签名。有些质疑人根本不是参加投标、谈判等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而是其他人假冒提出的质疑,或者是挂靠的人自己刻制了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公章,不经过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同意而提出质疑。对于《质疑书》所盖公章与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所盖公章不相符的质疑,将不会被受理。
8、提起质疑的时间
《质疑书》需写明质疑的时间,以确定质疑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但是需要注意,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质疑书》,提出质疑时间以寄出的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当面提交的,则是提交当天为提出质疑的时间。
9、附有与质疑有关的必要证明材料
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有必要的证明材料。
必要的证明材料是指: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为支持自己的质疑所应当有的相关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包含:1、所质疑的采购项目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如参加了所质疑项目的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2、证明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依法应当废标的证明材料,应当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应当中止、终止采购合同的证明材料。3、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如证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如何导致自己权益受损的材料。4、证明质疑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
10、委托代理人代理提出质疑的,附有《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代表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有委托代理权,可以代表质疑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包含的内容:委托人名称、被委托人名称、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时限、被委托人身份情况、签名盖章等必须的内容。
二、《质疑书》推荐格式
(适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质 疑 书
质疑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被质疑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质疑项目的名称及编号(包括合同包、分标号):
质疑事项:(请写明是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是中标(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
质疑请求:
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及理由:
******(请写明对质疑事项、质疑请求的相关事实依据、理由和法律依据)
质疑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1.相关的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及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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