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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岚:建立电商诚信机制 运用数据科学决策

作者:刘岚 发布于:2015-02-01 13:57:3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电商化试水时间不长,长期效果还有待观望。政府采购电商化在实施过程中,还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完善,例如在电商平台的遴选、采购流程的优化、网络安全、售后服务等方面还需深入研究。

  据统计,2013年全国政府采购金额为16381.1亿元,如此庞大的市场规模势必是诸多电商平台竞相争夺的"蓝海"。然而,考虑到政府采购的特殊性,如何遴选电商平台成为问题之一,比如是否涉及某些资质、安全性、业务流程规范性等因素。

  尽管政府采购电商化在采购、审批流程等业务环节得到了透明化、公开化、精简化的改进,但是考虑到电商平台与政府相关信息部门的信息对接,必然存在其原有系统改造、流程优化等问题,需要不断完善,做到真正的政府采购电商化,这是一种实现形式的创新、业务流程的创新。

  政府采购电商化是基于Internet开展的,必然存在信息安全问题,如政府相关信息、电子单据、电子合同、支付安全等问题,这些是政府采购电商化进程中应直面的核心问题。

  政府采购设备存在一系列售后问题,因为政府部门的特殊性,有些设备存在文件安全等涉密问题,如硬盘、打印机、复印机等的维护、修理等,并不是普通供应商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必须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才能够提供这些设备的售后服务,这也是政府采购电商化进程中需要面对的实际问题。

  笔者认为,政府采购电商化实施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不断完善。

  建立诚信机制和一套信用评价体系,对电商化实施过程中的供应商、政府和平台进行信用评价,不仅可以有效规避供应商价格违约、交货不及时、产品质量不合格、售后服务无法保障等问题,还可以作为电商平台业务流程规范的监督,另一方面也使得中央对政府采购施以有效监管。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政府采购电商平台所产生的采购数据进行分析,有利于政府了解采购项目是否合理、资金运用是否合规,有利于政府对采购进行精确的预算与决策。

  尽快健全在电子商务应用环境下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让政府采购电商化应用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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