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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洲: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不能突破法律

作者:王书洲 发布于:2015-02-01 09:55:2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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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 王书洲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集中采购机构,应该是搭台和唱戏的关系。政府采购纳项目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一项改革创新。这项改革创新应在《政府采购法》的法律框架下进行优化,而不能突破法律。

  "管采分离"是法律确定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不能将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赋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其主管部门。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应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履行集中采购机构的权利和义务,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集中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一方面要履行好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能,另一方面要为分散采购进场交易提供服务。

  目前,公共资源交易这个有形市场基本上是依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而建,统一进场交易成为公共资源交易的一个标志,很多地方是强制性要求。有形市场建设是以便于统一监督为主要目的,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增加进场交易各方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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