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应着重围绕“四个三”
作者:赵长宝 发布于:2016-03-22 11:11:4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初次接触政府采购是2003年4月。那时,我通过竞争上岗通知调任预算科科长,同时兼任政府采购管理科科长,现为区财政局党委副书记,分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当时政府采购概念对我来说就像刚入学的小学生面对新知识一样新鲜。带着种种疑问与好奇走上了工作岗位,经过十多年学习、实践,从一开始的一无所知到现在的基本掌握,再到得心应手。十多年的锻炼,使我对政府采购有了一定的认识,自身也有了一定收获,同时,工作也遇到了一些问题。现在我来谈点自己有着最直接、最亲身的体会。
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有效手段。政府采购工作必须要紧紧围绕建立公共财政管理目标和财政改革发展中心,坚持监督检查与规范管理并重,着力构建和完善符合国际惯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各地实际的政府采购制度,在具体操作中突出“四个三”,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了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开创了政府采购事业新局面,不仅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而且对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反腐倡廉,以及推动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发挥着重要作用,彰显了制度的先进性和蓬勃的生命力。
一、围绕立“三制”,规范采购操作
在政府采购法律的框架下,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法制建设为依托,以管理交易信息系统为手段,优化和健全采购交易运行机制,不断规范管理操作行为,促进采购制度综合效益的提高,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和谐科学发展。一是真正实行“管采分离”的运行体制。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是从源头上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关键环节。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2010年,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意见》文件精神,按照“采购与管理分离”的要求,对原有采购管理体制进行了重新调整,新成立了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抽调了业务骨干,单独行使政府采购监管职能。从而建立了管理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分开运作、监管职能和执行职能相互分离并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理顺了监督管理和实施具体采购事务的工作关系。二是建立了一套“相互制衡”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多多年来,淮安区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意见》、《淮安区政府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淮安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从增强政府采购意识、健全采购管理体制、强化采购预算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特别是针对社会反响较大的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定点采购项目,实行了“抓大放小”,全部放开管理,增强了供货商之间的竞争力,方便了采购人,节约了采购成本。通过实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强化了监督和管理,规范了维修行为。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使政府采购的规范运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确立了“规范操作”、切合实际的采购运作机制。十年来,以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健全政府采购程序,强化政府采购的阳光操作。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每年年初,采购科密切配合财政预算部门,对区直部门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进行编制,细化采购项目及标准。严格采购计划的审批。坚持“先预算,后计划”的管理理念。对各预算单位上报的政府采购计划,首先由各相关业务科室把关资金来源,然后由采购科逐项审核。严格操作程序。以执行法定的采购方式来实施政府采购程序,确保政府采购操作程序依法运作,公开透明。着力强化采购当事人依法采购的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健全举报受理查处制度,构建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维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推进廉政建设奠定基础。加强采购合同备案。督促采购人在法定时效内将合同副本提交备案,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职责,并对提交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的主体资格、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进行审查,防止合同订立过程中产生违规现象,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有效。
二、围绕建“三公”,着力打造“阳光采购”
公开、公平、公正,是廉政之源,公信之策,是政府采购的灵魂,是阳光下政府采购事业的生命!近年来,淮安区立足“高位监督、全程监督、规范监督、严格监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营造“三公”的市场环境。一是规范项目审核。在项目资金落实、审批手续完备、规格要求明确、图纸资料完整的情况下,方才予以受理。二是规范标书制作。以省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为范本,结合本地实际,对招标文件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三是严格执行专家评审制度。所有涉及公开招标、单一来源及竞争谈判的采购项目,其开标、评标和定标、谈判成交都坚持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确保评审过程的严肃性。四是规范开、评标活动。严格资质审查,规范评审现场行为,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同时坚持所有采购项目特别是重大采购项目,专门邀请区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以及采购单位进行现场监督。五是公开评标结果。实行评标结果告知制度和公示制度。接受投标人和社会的监督,让每一位投标人都心服口服。六是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统一组织和安排,组织开展了全国性政府采购大检查,此外,每年都坚持做到联合区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包括对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事项的专项检查、对全区政府公务用车维修定点企业以及定点保险单位的专项检查,做到边查边改,既改变了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模糊认识,又维护了政府采购秩序。特别是通过对定点汽车维修、装潢企业的专项检查,对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定点维修企业予以了处罚,对违纪金额予以没收并上交国库,并没收了部分保证金。通过以查促管,有效地规范了定点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更好地推动了定点维修企业为全区各行政事业服务的意识,提高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此外,为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在原有询价采购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市采购中心的网络采购平台,新上了政府采购网上比价系统。该系统的启用,既避免了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报价时相互串通的行为,也极大地提高了采购效率和采购成本。廉生公、公生严、严生效。“三公”的建立,为政府采购的阳光事业注入了新的无限的生命力。
三、围绕创“三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优化资产利用,提高节约率。市场经济的规律是竞争,它不同于计划经济是指令性经济,而是通过市场竞争,通过价格的杠杆调节市场。政府采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杜绝了私下交易、地下交易、欺诈交易的行为。在实现政府采购规模增长、效益提升、制度完善等方面均取得长足进展。二是优化市场配置,扩大采购面。按照“从小到大,由易到难,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指导方针,不断探索,不断进取,不断发展。市场配置不断优化。初期采购项目仅限于货物采购,后优化发展到工程类、服务类采购。采购方式起初仅为招标采购,200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发后,又依法开展了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
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服务对象为区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下属事业单位),都全部实施政府采购制度,连一些垂直部门也按属地管理原则执行了政府采购制度。采购项目到目前已发展到汽车、空调、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医疗设备、教学仪器设备、校园网络工程、公检法大型侦查监控系统工程、交通安全监控系统工程、医保、社保现代化管理系统工程、中央空调、电梯、房屋装潢、装饰工程、办公家具、水政监察艇、汽车保险、加油、维修、资料印刷、金融服务等上百个品目。三是优化采购管理,提质增效。政府采购不只提高资金的节约率,扩大采购率,还要提质增效。这样,政府采购制度才具有更强的生命力。为此,淮安区注重抓采购的质量管理,采购后的跟踪管理、全程管理。政府采购办是具体的执行机构,该办认真抓好政府采购的货物质量关、服务类项目的优质服务关。如车辆集中定点维修,不仅对定点维修单位进行维修质量的跟踪考核考查,查核维修是否合乎技术规程、车辆零部件的更换是否确保优质,而且考查服务是否热情周到。由于强化了政府采购项目的全程管理、跟踪管理、配套管理,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好评。
四、围绕树“三好”,打造过硬的采购队伍
俗话说:“打铁先要本身硬。”政府采购工作更是这样。首先是学习好。学习好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前提。根据采购中心的工作性质和任务,在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修养的同时,多次组织人员,参加了省、市组织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操作实务培训班。重点学习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操作实务,以及灵活应对供应商质疑与投诉的处理办法、技巧,经过努力,所有参训人员均取得了相关的资格证书。其次是服务好。服务好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宗旨。为此,政府采购科及采购办的每个干部员工都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确立了服务承诺、服务指南和具体的服务目标。走进政府采购办,顿使人感到有一股融融的春风扑面而来,和谐的工作环境、井然的工作秩序、明晰的工作程序以及笑脸相迎的工作态度,使许多被服务对象有“宾至如归”的感觉,拉近了供需及政府采购三方的距离。征求采购单位意见,优化服务程序,创新服务方式,通过问卷调查、上门调研等形式,全面听取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程序、效率等问题的意见。最后是形象好。形象好是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保证。政府采购着力塑造“和谐采购”、“阳光采购”的形象,每个采购干部争做“五种人”:即牢记使命,做政治坚定、清正廉洁的人;熟悉业务,做求真务实的人;坚持准则,做诚实守信的人;安分守己,做纪律严明的人;与时俱进,做勇于创新的人。从而,为打造政府采购人的良好形象,为开拓性地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夯下了坚实的基础。(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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