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政府采购信息质量保障体系?
作者:周乔亮 发布于:2015-04-16 17:10:0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信息的的公开是<采购法>所规定的,并必须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除涉及商业秘密外)。那么,如何建立政府采购信息质量保障体系?笔者认为,构建政府采购信息质量保障体系主要应从以下六方面着手:
一、不断完善政府采购信息规范体系。政府采购信息规范体系是对政府采购信息提供者的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一般应包括三个层次:政府采购法规体系、政府采购准则体系、政府采购制度体系。目前,我国虽然基本建立了政府采购规范体系,但还有许多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1)有关的配套法规有待进一步健全,更具可操作性;(2)有关政府采购法规与政府采购准则,政府采购准则与政府采购制度以及政府采购法规与其他有关经济法规之间有待衔接或协调;(3)政府采购准则的制定落后于实务,从而使政府采购造假有机可乘;(4)入围企业(供应商)单位的内部政府采购监督制度十分薄弱,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政府采购规范体系为政府采购行为提出了约束条件,但具体执行过程中,政府采购行为的主体即政府采购人员是否能自觉遵守,还要取决于其职业道德素质。现实中的政府采购人员,由于受到来自环境的各种压力,可能持有不同的立场,而呈现出"复合人"状态,既有作为 "道德人"秉公办事的良好愿望,又有作为 "经济人"的自利倾向,以及与环境压力之间的矛盾,使其立场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这种多变的立场与政府采购本质不符,与政府采购发展的内在要求相符,与市场经济政府采购的基本规范不一致,有必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政府采购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具体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经理人员道德规范,社会中介机构及审计监察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以及相配套的具体的操作方法、评价标准、处罚规定、专门教育等。
三、强化政府采购监督体系。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应包括:内部政府采购监督体系,社会监督体系,审计监督体系,纪检监察监督体系等层次。《政府采购法》界定了政府采购监督的性质,强调政府采购监督是一种内部政府采购监督(或内部政府采购控制),从而划清了内、外监督的界线,理顺了政府采购监督体系中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督体系的职能作用奠定了基础。目前,在贯彻《政府采购法》的过程中,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尽快建立健全各单位的内部政府采购监督制度,使其真正发挥基础作用;(2)注意协调好社会监督与政府监督以及政府各部门监督之间的关系,防止对供应商以及生产企业进行重复检查、干扰企业(供应商)的正常经营活动;(3)完善政府采购审计和监察制度,充分发挥"经济与人员警察"的作用。政府各部门的监督检查应建立在政府采购审计和纪检监察的基础上,结合各自的专业特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四、尽快培育有效的资本市场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否使社会经济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是资本市场有效性的标志。构成资本市场主体的投资者、债权人,作为企业的外部信息需求者,对企业(供应商)政府采购信息的影响程度完全取决于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资本市场越发达,股权越分散,企业外部人(投资者、债权人)对企业政府采购信息的需求程度越高,从而对来自政府或经营者的政策因素干扰(如税务政策、股利政策等)产生强大制衡作用,使政府采购的独立性得以充分体现。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还处于发展阶段,还很难发挥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应用作用,当务之急,要尽快发展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民族工业等)的市场,扩大其规模效应;从而尽快建立起有效的资本市场,培养理性的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群体,促使有效政府采购信息市场的形成。
五、建立规范的现代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质量保障体系结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作为供应商(供货企业等)和有效获取信息系统,还受到管理状况的环境影响,信息质量治理结构作为重要的制度环境,对政府采购信息的质量将产生重要影响。实践证明,信息质量制度是现代政府采购信息制度有效形式,通过有效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和信息披露程度相互约束机制,能真正发挥政府采购对扶持中小企业的作用;从而迫使采购人在外界(社会监督)下,提供真实可靠的政府采购信息。目前我国国有企业虽已"改制"但未能"转机",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由于国有资产的产权不清晰,所有者缺位,所有权虚化,作为代理人的政府部门不能真正行使所有者的职能;另一方面,缺乏由外部竞争市场所实施的间接控制,目前,主要是缺乏来自资本市场、经理市场的竞争,从而进一步弱化了对经营者的控制,使得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成为实际上的控制者。所以,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信息治理结构,是提高政府采购信息质量的重要条件之一。
六、建立高效廉洁的政府采购运行体系。高效廉洁的政府采购运行体系的目标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更新观念,树立服务意识;精兵简政,提高办事效率;勤政廉政,清除腐败现象;净化社会风气,为企业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找准政府采购在市场经济中的位置,明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职责;其次,在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同时,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采购"三权分离"运行机制,提高政府采购的办事效率;第三,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并加强执法力度,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最后,还要加大对采购中的贪污腐败、违法乱纪分子的惩罚力度,彻底根治政府采购中的腐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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