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理论探索-政府采购信息网

只有两家供应商投标 怎么处理更合法

作者:董莹 发布于:2015-07-10 11:53:4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学员:某一公开招标的项目,采购内容全国只有三家不同品牌的型号,在投标时三家也报名了,到投标截止时间只有两家供应商参加,且另一家认为自身不具优势放弃参加,而采购人时间紧,能有什么方式保证本次招标正常合法进行?若变更为竞争性谈判,在谈判过程中有一家参数不符合要求,能否变更为单一来源?

 
  王周欢:其实不论几家,如果是公开招标,只有两家符合条件,那么就应按照74号令规定,先让财政部门审批,转为非公开招标,邀请两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如果只有一家就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