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两次失败后该咋办
学员:询价两次失败之后,应改为什么采购方式?
王周欢:74号令规定,竞争性谈判,询价如果实质性响应的不足3家,就应当终止,这就造成如果谈判只有2家且终止之后,就难以继续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而如果是公开招标只有2家,就可改为竞争性谈判,所以,现在很多项目不愿采取非招标,而采取公开招标。目前,竞争性谈判对供应商的确定方式有三种,通过随机抽取的、通过公告的、通过推荐的,如果公告之后,供应商少于3家或者经过审查少于3家,我认为,谈判小组可以推荐1名供应商,因为如果再一次进行竞争性谈判,可能还是只有2家。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询价小组能不能增加相应合同条款
下一篇:评分办法中能把品牌作为加分项吗
相关新闻
- 莱芜市办公设备等公开询价采购成交公告
- 江西省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县纪委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 江西省都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县纪委办公家电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赤峰市元宝山区水泉至四家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家具的废标公告
-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赤峰市元宝山区水泉至四家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办公设备的废标公告
-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5-2016年度钦州学院纸质图书供应商定点采购中标公告
- 红河HHXCG2015-054号校园广播系统设备、特种车辆、办公电器及办公设备询价采购成交公告
-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5年检测设备采购(15A1514第一部分)分包六暂停采购通知(项目编号=0611-BZ150040000362A)
-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园林技术专业、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专业教学软件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教育技术装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