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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小组能不能增加相应合同条款

作者:董莹 发布于:2015-07-10 10:58: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学员: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政府采购合同条款。”请问能不能增加相应合同条款?是否所有合同条款内容排序格式均不能改变?

 
  王周欢:竞争性谈判文件里的合同叫做合同草案,询价文件的合同叫做合同条款,按规定合同条款是不能变更的,因为询价是一次性报价,其所提出的各种条件是不能变化的,但竞争性谈判合同草案是允许在谈判过程中对实质性条款及合同草案进行改变。所以,复杂的竞争性谈判项目需要有1名律师参加,因为一旦合同草案内容发生改变,律师可以进行合同草案的修改,但竞争性谈判当中涉及到资格条件是不允许变化的,不然对潜在供应商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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