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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不接受采购需求修改意见咋办

作者:董莹 发布于:2015-07-10 10:02:3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学员: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集中采购代理部门认为有限制性、倾向性,并且书面多次告知修改,采购人不接受修改意见,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如何处理?

 
  王周欢:《条例》在第七章的监督检查中专门提出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互相监督的问题。集中采购机构如果发现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确实有倾向性,完全可以要求其重新提出采购需求,如果采购人拒不改正,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采购人的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如果是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就可以不接受其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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