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公司提的项目需求有倾向性咋办
作者:董莹整理 发布于:2017-02-07 16:33:0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在项目采购过程中,采购需求编制无异于源头之水,直接影响整个项目的成效,那么采购需求如何编制才能更加科学合理呢?近日,某集采机构工作人员就遇到这样的难题:“我们最近做了很多信息化的项目,最大的问题就是提需求,需求往往是交由使用方也就是采购人自己提,但由于他们也不具备这方面的能力,一般都把这个工作交给第三方公司来做,公司在做需求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把一些技术指标锁死在自己公司的一些产品上。所以需求提出来,免不了具有倾向性,等交给我们集采机构时,我们就很为难,因为这是使用方提出来的需求,最后的结果就是项目被质疑。请问有什么好的办法来预防这样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采访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徐舟,他认为,几乎大部分集采机构都会面临这个问题。采购人是需求主体,但是术业有专攻,对于一些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采购人编制需求时征询供应商意见,甚至直接将它交给供应商来代为编制,这种情况难以避免。而供应商在帮采购人编制需求时乘机“夹带私货”,这种情况也很难避免。尽管这样,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集采机构做,集采机构还是要尽到对需求把关的责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虽然明确编制采购需求的责任主体是采购人,但同时也给了集采机构一个法定职责,就是确定采购需求。所谓确定采购需求,也就是要对采购需求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明确性等进行把关,否则,以后出了问题集采机构同样要承担责任。
徐舟表示,针对信息化项目,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有专门负责信息化项目的部门,做的时间长了经办人员对这些问题也能做一个专业把关。经办人员自己把握不了的项目,采购中心会事先请专家对需求进行论证,论证有没有倾向性、歧视性。另外,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受理委托对需求进行第一道审核时,或者是项目经办人在与采购人进行需求沟通时,会跟采购人进行一个坦诚的交流,从采购人处了解他们的采购需求到底有没有“暗卡”,可否形成有效竞争等。采购中心防控的重点就是不能因为某些指标或某个要求一提出来,就把整个项目“锁死了”,这就失去竞争了。
除此以外,上海市采购中心还鼓励竞争对手相互之间的监督,就是在所有招标文件醒目位置有一个提醒,如果投标人看到采购需求里的指标或要求有倾向性、歧视性,可以及时向采购中心提出,采购中心会马上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家论证认为确实有倾向性的,就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且还要就修改方案向提出问题的供应商征求意见,直到其满意为止。通过采取这些措施,近年来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因采购需求有倾向性而引发的质疑投诉也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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