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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流程应如何走?

作者:中国勘察设计杂志 发布于:2016-12-16 11:05:04 来源:PPP政策解读

  关于PPP的文件层出不穷,相关解读文章也是数不胜数。国务院、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力推PPP模式,从适用范围,到操作指南,再到合同范本,都已出台相应的文件。在实践中,PPP项目如何承接?流程如何走?出了问题找哪个部门?本文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以解答上述问题供企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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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承接PPP项目?流程如何走?


  (一)项目识别论证


  1.提交项目建议书


  对于政府发起的PPP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先提出项目建议,之后才能进行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对于社会资本发起的PPP项目,社会资本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2.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项目建议书审核通过后,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3.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共同对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4.财政部门组织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出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纳入PPP项目开发目录。


  (二)政策采购


  1.项目实施机构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开展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


  2.优先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竞争性方式采购社会资本方。


  3.公示采购结果。项目实施机构将PPP项目合同提交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法制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财政预算


  1.行业主管部门编制PPP项目收支预算草案。


  2.财政部门对PPP项目财政收支预算申请进审核,合理确定预算金额。再报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3.成立PPP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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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问题找哪个部门?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果出了问题,应该如何解决?找哪个部门呢?对此,需要把各个部门的职责搞清楚。


  (一)各级财政部门


  1.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共同对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2.组织编制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出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审核意见。


  3.建立本地区PPP项目开发目录,将经审核通过的项目纳入PPP项目开发目录管理。


  4.项目采购阶段,向社会公开PPP项目采购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及结果、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情况及评审结果等。


  5.审核PPP项目合同。


  6.审核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中期财政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


  7.审核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下一年度财政资金收支预算。


  8.对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PPP项目财政收支预算申请进行审核,合理确定预算金额。


  9.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监测与绩效监控,做出绩效评价。


  10.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安排财政预算资金。


  对于绩效评价达标的项目,向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及时足额安排相关支出;对于绩效评价不达标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扣减相应费用或补贴支出。


  11.PPP项目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督促项目实施机构建立PPP项目资产管理台账。依法进行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2.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资产移交。


  13.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PPP项目债务的监控。


  14.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合规性审核,确保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领域。


  15.严格管控和执行项目支付责任,不得将当期政府购买服务支出代替PPP项目中长期的支付责任,规避PPP项目相关评价论证程序。


  16.公开本级PPP项目目录,政府对PPP项目的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等。


  (二)行业主管部门


  1.对于政府发起的PPP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先提出项目建议,之后才能进行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2.对于社会资本发起的PPP项目,社会资本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3.审核PPP项目合同。


  4.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将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


  5.中期财政规划通过后,按照预算编制程序和要求,将合同中符合预算管理要求的下一年度财政资金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报请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预算草案。


  6.编制PPP项目收支预算草案。


  7.会同各级财政部门做好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监测与绩效监控。


  8.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PPP项目债务的监控。


  (三)各级地方政府


  1.主动发起PPP项目。


  2.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审核PPP项目实施机构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


  3.审核由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上报的PPP项目合同及相关的中期财政规划。


  4.审核预算草案中下一年度PPP项目的财政资金收支情况,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四)项目实施机构


  1.提交项目建议书,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编制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3.项目纳入PPP项目开发目录后,项目实施机构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


  4.项目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组织开展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可以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优先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竞争性方式)。


  5.综合考虑社会资本竞争者的技术方案、商务报价、融资能力等因素,合理设置采购评审标准。


  6.采购结果公示结束后,将PPP项目合同提交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法制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7.对于归属项目公司的资产及权益的所有权和收益权,经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可以依法设置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进行结构化融资。


  8.项目合同期满前,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应组建项目移交工作组,对移交资产进行性能测试、资产评估和登记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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