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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梓久:电子化采购须明确各方当事人职责

作者:黎娴 发布于:2016-06-29 11:33: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刘梓久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刘梓久 
 
  6月29日-30日,200余名政府采购人士齐聚“中国汽车城”长春,参加由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联合举办的第11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为了充分探讨交流互联网时代政府采购改革发展的经验和思考,峰会设置了高峰对话环节。
 
  高峰对话以“互联网+政府采购”为主题,聚焦业界热点,紧扣时代脉搏,探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新要求、新趋势。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李铮、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俞雅娣、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刘梓久、陕西省财政厅采购资产处处长薛亚省、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林惠、江淮汽车集团销售部部长方良海参加对话。
 
  “2003年着手建设,2004年上线运行,由于从上到下缺乏比较系统的规范和标准,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进度比较缓慢、成效不是非常明显。”在对话中,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刘梓久介绍了黑龙江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情况。他表示,在建设过程中,主要明确各当事人的权责,将采购计划的提出和验收的主体责任明确到采购人监管部门职责定位在抽查,网上评审以专家组的意见为主。
 
  刘梓久还介绍了黑龙江在电子商城建设方面的计划:“重点是解决引起社会对政府采购不满的质次价高、效率低下等问题,完善批量采购管理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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