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带给供应商的7大红利你知道吗?
作者:丁静 发布于:2020-08-17 10:35: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质疑投诉机制逐渐完善为供应商维权指明一条路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均对供应商质疑与投诉的权利进行了明确。2018年3月1日实施的《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下简称“94号令”)则对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做了进一步规范,以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权益。94号令首次明确以下事项:一是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二是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应当坚持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简便高效原则;三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四是潜在供应商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五是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的投诉的处理;六是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的处理。
点评:质疑和投诉是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维权的途径。自《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程序是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94号令的发布实施,首次明确了质疑和投诉的原则,也对政府采购市场中各种复杂的处理情形进行了明确,让不同情形下的质疑、投诉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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