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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十六道关口” 提升代理专业化水平

作者:黄钢平 发布于:2019-11-18 14:02: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代理机构应加强内控建设 打造专业化队伍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采购代理机构在内部制度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对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禁止行为、采购文件编制的要求、规范委托代理权限、对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中的禁止行为、采购项目信息公告要求、违法采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明确规定了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做好流程控制,围绕委托代理、编制采购文件和拟订合同文本、执行采购程序、代理采购绩效等政府采购活动的重点内容和环节加强管理。
 
    因此,采购代理机构要提高法规政策执行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打造一支作风优良、忠诚干净、担当有为的高素质政府采购业务代理队伍,必须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风险防控。
 
    在实际操作中,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以下内部控制制度,使代理业务向着规范化、科学化以及专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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