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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问答丨PPP执行过程中有关立项的问题

作者:胡志辉、薛然 发布于:2017-11-14 17:11:38 来源:PPP知乎

  作者简介:
  胡志辉 河北润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咨询工程师(投资);
  薛然 河北润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咨询工程师(投资)。


  PPP项目操作流程中,立项作为项目的起点,对项目的执行进度、投资回报测算、后期绩效考核等环节都有着很重要的影响作用,笔者结合自身项目案例操作情况,汇总整理有关立项的常见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


  1问:立项有几种类型?如何划分?


  答: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不同投资主体建设的工程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将工程项目划分为审批制项目、核准制项目和备案制项目,对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其相应的投资建设管理程序有所不同。


  具体的项目分类及其适用的行政管理程序,《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有明确规定:政府投资的项目,实行审批制管理程序;企业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管理程序;核准目录之外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外,实行备案制管理程序。


  2问:应在哪一级政府立项有什么规定?


  答:项目在哪一级政府立项的原则为属地原则,但根据具体项目类型和性质还需要依据相应政策。


  审批制项目:审批制项目实行分级管理,除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明确管理权限的政府投资项目外,原则上各级财政投资建设的项目,由同级政府确定的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对于一些跨区域的整体项目,经下级投资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申请,可由上一级投资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审批。


  核准制项目: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会根据地方情况颁布的地方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如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


  备案制项目: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如河北省需要依据《关于明确省备案管理和省以下备案管理部分投资项目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15]1499号);《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有关规定的通知》(冀发改法规[2013]1112号)、关于明确部分备案事项管理层级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15]505号)、《关于明确省备案管理和省以下备案管理部分投资项目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15]1499号)和《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废止<关于玉米深加工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冀发改产业〔2017〕424号)明确的备案管理权限外,其余项目一律在市、县(市)备案。


  3问:PPP项目立项主体问题


  答:PPP项目可以由政府发发起也可以由社会资本发起,但无论谁发起立项主体都应是政府方。


  4问:对于既有项目立项主体是城投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怎么办?


  答:以上主体均行使政府投资责任,在采用PPP模式操作中不存在障碍问题,可以在确立PPP项目法人后,应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项目法人变更手续。


  5问:拟采用PPP模式运作的项目是由企业立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怎么办?


  答:采用PPP方式操作的项目首先必须是政府具有投资建设责任。项目采用备案制,备案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此立项方式说明项目是企业自主投资,跟政府没有关系,不适合采用PPP模式。


  6问:PPP项目法人变更操作流程是什么?


  答: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法人变更,按照国家发改委《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有关规定执行。PPP项目法人变更程序应与建设项目法人变更程序一致,没有专门的流程,但在办理PPP项目法人变更手续时,除了要求项目单位提交项目变更法人所需要的资料外,还需要项目单位提交政府批准的PPP项目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PPP项目合同或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组建及工商注册登记证书,以及主管部门意见等资料,项目法人变更的批复文件应当抄告住建、国土、规划、工商、环保、金融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7问:立项批复文件需要在什么情况下变更?变更的流程?


  答:依据国家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2号令。


  核准制项目: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原项目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一)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二)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三)项目变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四)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


  备案制项目: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


  依据《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投资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投资估算百分之十(10%)的,或者项目单位、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等发生重大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报告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可以要求项目单位重新组织编制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8问:审批制项目一定要批项目建议书么?


  答:依据《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要在咨询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等科学论证基础上,严格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经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批准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部分改扩建项目,以及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以简化相关文件内容和审批程序。


  9问:立项办理时限


  答:参照河北省发改委网站公布信息,在资料齐全正式受理后,办理时限如下:


  审批制项目:


  (1)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国家规定需省级审批的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2)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国家规定需省级审批的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3)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核准制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时限10个工作日。


  备案制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时限5个工作日。


  特别感谢
  感谢河北润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胡志辉、薛然 投稿。PPP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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