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取消?我赞成,你怎么看?
作者:倪剑龙 发布于:2017-08-03 15:13:48 来源:
背景事件
7月31日,受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将组织市场主体、业内专家学者,就《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关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管理的条款修订收集意见。
会议讨论了两个议题:
一是,取消招标代理资格对招投标市场的影响和效果。
二是,招标代理资格取消后,政府和协会应从哪些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行业自律。
可以看出,招标代理机构的最后一个法定资格被取消,几乎板上钉钉!十八大之后已经取消三项资格,分别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现在正在探讨招标代理资格是否要取消。
问题引出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真的会取消吗?
如果取消,招标代理业务由谁接盘?从业人员何去何从?相关部门又该如何监管?
分析讨论
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大势所趋
一、顺应“放管服”改革趋势
取消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主要是从简政放权这个角度考虑,可以减少相关行政成本,进一步放开市场,培育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促进和保障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
近几年被取消的代理机构资格汇总:
2010年,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被列为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2013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批和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被取消。
2014年,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自2014年8月31日起,取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实施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
暂时保留但即将被取消的代理机构资格:
1、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二、消除市场上的空壳代理机构
现在很多代理公司根本属于三无产品(无场地,无人员、无资金),通过一定手段取得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后,以出借代理机构资格发展下线求生存,挂羊头,卖狗肉。取消代理机构资格后,让这些躺在资格证书上赚钱的人失去金饭碗。
三、有助于建立个人执业制度机制
现行的招投标管理制度,对招标代理机构约束的多,对具体执业人员约束的少,从某种意义上讲,招标代理机构的存在就是代理执业人员从事违法行为的挡风墙,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就等于把这堵墙给拆掉,有利于落实采购代理人员的个人责任,个人执业制度的建立更是对招标投标的诚实信用原则的根本体现,以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等为代价的诚信体系建立将更加有利于强化代理从业人员遵纪守法,促进代理事业有序健康发展。
四、符合市场优胜劣汰竞争规则
目前,很多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且大多数还仅处于CTRL+C和CTRL+V阶段,所有招标文件都是千篇一律,评标标准评标办法一模一样,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的,有些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居然全是评委酌情打分,没有具体的量化,让招标流于形式,无法体现招标竞争择优择强的目的,究其原因是代理人员根本没有对于招标人(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作任何市场调研和分析论证,更无法也没有能力去对评标因素作科学合理的量化。
有竞争才有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 ,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打破原甲级、乙级、暂定级分灶吃饭的做法,让挂靠证书打天下成为历史,一方面有利于从业人员自觉的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另一方面,优胜劣汰,实现市场配置资源,促进市场主体的新陈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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