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有话说
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怎样的?
作者:江火志 发布于:2017-07-03 08:25:46 来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湖北荆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和规范监管工作,并充分认识到公共资源配置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纳入“十三五”规划之中,出台了《荆门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按照“整合市级、规范县级、稳定镇级”的原则,提出了整合市级分散各类交易平台,在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上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运行。从而打造出了具有荆门特色的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大平台,为构建透明高效服务性政府奠定了基础。近三年来,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累计进场交易项目1150个,交易规模达292.38亿,节省资金28.23亿。
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后获得:湖北省创新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湖北省文明单位、荆门市最佳文明单位、荆门市市民最满意“十佳优质服务窗口”、荆门市“三八”红旗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个平台
为了整合公共交易体系,荆门市根据国办发〔2015〕63号和鄂政办发〔2016〕3号文件要求,出台了《荆门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按照“整合市级、规范县级、稳定镇级”的原则,提出了整合市级分散设立的政府采购平台,在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上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运行。
市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提供了15000平米的工作场所,整合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市场,成立了归口管理的“荆门市公资源交易中心”、“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形成了“一委一局两中心”的工作格局,并保留了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法人地位和法定代理权。
二套系统
为了使各项交易活动更加透明、高效,荆门市建立了统一的交易信息网。按照“全省一网”要求,荆门市推行市县一体化运作模式,完成门户网改版、交易系统安装和定向培训、信息注册、专家征集导入,建成集网上报名、网上答疑、网上开评标于一体的“一网十三系统”电子化招投标体系,并在市政、水利等项目招标中试运行。开发“一市两县”交易系统,实现“市县一网”。与此同时,还按照《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标投标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建立了市场主体信息数据系统,实行CA认证管理。对外公开3000多家网员单位的不良记录,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企业五大员等30000余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从信息平台建设、制度建设、联合惩戒机制、宣传教育、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实行网上查询。
三化服务
为了更好地打造服务性政府的形象,该平台实行“三化服务”新理念。一是全程化服务。针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流程长、环节多的特点,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全程服务,安排专人跟进。主动与项目单位联系,加班加点不遗余力配合。实现了标前服务“全程化”。二是人性化服务。对重点项目建立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等制度。利用各种通信手段,将重点项目招投标的日程安排等相关信息,及时告知潜在投标人。并协调解决投标人提出的相关问题。做到标中服务人性化。 三是容缺化服务。在前期审批要件具备、但还未办结的情况下,为节省施工时间、确保项目进度,允许招标人在相关部门提供证明和承诺的前提下,先行启动项目招标程序。做到了容缺服务便利化。
四个统一
规范是交易的基础。为了加强监管理,规范操作与服务,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了“四个统一”。一是统一交易规则。依据《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规,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先后制定了《荆门市招投标管理办法》《荆门市招投标网员管理、网上报名、网上收退管理制度》等9个规范性文件。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全市自上而下,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对2014年以来的58个规章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修订为63项制度,汇编成册,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制度体系。二是统一服务标准。作为一个服务平台,公共交易中心将优质服务作为重要指标考量。中心严格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并通过国家认证,固化进场交易流程,环环相扣,全程留痕;强化开评标现场管理,科学设置开评标区域,评标专家和代理机构人必须穿红黄马甲,显示身份,接受监督。严格见证服务,推行“一标一人一卡”;建立业务档案库,从项目招标登记开始,收集项目招投标相关资料归档,实行“一标一档”,做到了过程服务规范化。三是统一目标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探索积分管理模式。依据积分管理模式的特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确本单位积分制考核“三全”管理模式。目标管理双制并轨,确保积分管理“全覆盖”。动态评估分工负责,确保目标考核“全跟进”。奖惩分明、考用结合,确保结果运用“全挂钩”。 四是统一考核体系。通过建立工作台帐。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要点,细化、量化年度目标任务,下发绩效考核表,印发工作日志,做好日常记录,实行季度检查、通报,年底考核评比。推行“清单管理法、一线工作法、工期倒逼法和绩效比较法”,实行重点工作“周安排、旬督办、月通报”和“日查月晒季评”制度,切实解决责任不明、作风不实、效率不高、质量不优等问题。
五层监督
从成立之日起,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就努力建设“阳光透明,择优择强,权力制衡,社会监督”的交易机制,致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交易市场。建立多层次的监督机制。一是创新标中监管。对项目登记备案、审批信息公示等10个关键节点实行节点分工,做到全程管控、远程监听,留痕可溯。二是标后履约监督。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实施标后“飞检”建立监管台账;加强合同备案管理。三是加强联合监管。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市本级及漳河新区、高新区·掇刀区、屈家岭管理区财政投资的招投标项目施工合同实行备案管理。四是实施专家监标。对3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招投标评审环节引入第三方监督,抽选一名专家进行现场监督,保证招投标评审的公平公正。五是开展会员巡查。组织市招投标协会会员单位,对招投标交易过程实施第三方巡查,重点监督招投标流程、法定程序以及招投标文件确定的招标办法实施情况,并将发现的问题上报到行业协会和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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