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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汉阳:流程再造呼唤政府采购法律变革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报 发布于:2012-06-05 10:4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2年5月23日,由《政府采购信息报》举办的“2012政府采购夏季沙龙”在北京举行。与会学者和官员围绕政府采购电子化的机遇与挑战、财政部门如何监管工程采购以及IT产品价格高问题的对策等三个业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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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信息中心助理研究员 吕汉阳 

  政府采购电子化不仅仅是把原来的法律和业务流程搬上网,搬上网的过程有一个互动。把纸质的交易审批流程弄到网上之后,网上技术手段的先进性反过来要促进现有业务流程的改革,通过反复的互相影响,最终达到业务流程的优化,形成一种更好、更优的采购方式。何处刚才也提到,欧盟已经将电子化独立为一种新的采购方式,这从理念上对政府采购更为重视,这种理解还是非常好的。
  
  流程再造就会涉及法律问题,会促使法律的修改。现在的法律已经给你限死了,规定你不能这样做。其实在企业采购、物料管理里面有很多很好的做法,像企业采购里的“闭环管理”,每次招标成交之后,如果一个供应商每次履约都特别好,那在下一次招标直接给予一定的加分。以前的业绩对以后的招标有一定的好处,会形成一种长期合作的战略供应伙伴。但是按照现有的政府采购法律规定,这样是不允许的。我国每次改革和创新都是对现有法律的一种突破,有点打擦边球的意思,但最终都是推动了法律的修改,把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到新的形势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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