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评”
PPP中的“两评”是指PPP项目准备阶段的“财政承受能力评价”和“物有所值评价”,是PPP操作流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6【92】号)文明确规定,为保证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规范实施、高效运营,“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做好项目前期的识别论证工作。”
“政府发起PPP项目的,应当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提请同级财政部门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社会资本发起PPP项目的,应当由社会资本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社会资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提请同级财政部门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此前,财政部财金〔2014〕113号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也规定:为确保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财政部门应根据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财政支出、政府债务等因素,对部分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的项目,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每年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等财政支出不得超出当年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
一.“财政承受能力评价”
2015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做出了对全国PPP项目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的部门规定。贯彻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制度,是对PPP政策最有力的支撑和保护。
通过评估论证,会产生“通过论证项目”和“未通过论证项目”。政府对通过论证的项目将切实承担起公共财政的支付责任,包括股权投资、运营补贴、风险承担、配套投入等等。这表明各级政府对PPP项目的建设负责任的态度,要合作就要把项目需要的财政支持和财政可能的支付能力算好账、说清楚,以确保项目财政资金支持到位和项目的长期安全运行。
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识别需要财政支出的项目;
2.测算财政支出的数额;
3.评估今后年度财政支出影响(承受能力);
4.信息披露。
通过以上四步流程后,可最终统筹处理好当期与长远关系,严格控制PPP项目财政支出规模和风险,保证PPP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二.“物有所值评价”
物有所值(VFM),最初的含义源于Value与Money的结合,Value在牛津字典中的解释是“与商品数量等价的交易媒介”。
财政部于2015年12月18日专门发布了《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财金[2015]167号)规定,本指引所称物有所值评价是判断是否采用PPP模式代替政府传统投资运营方式提供公共服务项目的一种评价方法。
《指引》规定,物有所值评价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现阶段以定性评价为主,鼓励开展定量评价。定量评价可作为项目全生命周期内风险分配、成本测算和数据收集的重要手段,以及项目决策和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
定量评价可综合运用于项目识别、准备、采购和实施阶段。物有所值定量评价的主要步骤包括:(a)根据参照项目计算PSC;(b)根据影子报价或实际报价计算PPP值;(c)比较PSC和PPP值,得出物有所值量值,并根据计算结果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