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而言,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微观投资效益不显著,具有典型的准公共产品特征,在传统的项目管理体系下,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来源主要是公共财政资金,投资主体是政府,因此,这些项目又被称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发布者:caoshoutong2017-09-24
- 《政府采购法》第29条规定了两个法定适用情形,即“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其中第一种情形,实践中比较容易界定,但在第二种适用情形中,公开招标的费用到底具体包括哪些?“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指的是什么?“比例过大”的标准又是什么?到底“多大”可以认定为“过大”?对这些问题没有清晰的认识和理解的话,既不利于全面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的成本控制,也会影响实践中邀请招标这种采购方式的使用和选用。发布者:jincaixia2017-09-21
- PPP项目为什么融资难?依然是个老话题。笔者整理了多位银行人士的观点,其中部分观点来源于信贷白话、PPP头条社群等,谨供参考。如下:
发布者:caoshoutong2017-09-20
- 全国纳入统计的293个地级市(包括5个计划单列市、31个准副省级市、244个正厅级市和3个副厅级市)地方政府中,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地级市评级普遍较高,而东北、西北等地级市评级排名整体靠后,综合实力相对偏弱,中部区域各省份地级市处于全国中间水平。本报告从全国和七大地区两个角度来介绍评级详细情况,选择行政级别、经济实力、财政实力、债务风险、房地产市场、资本市场深度、收入平衡性和波动性等7大类、15项指标作为评级要素,在此基础上,对全国地级市综合实力和相对风险水平进行了排名。
发布者:caoshoutong2017-09-20
- 所以,我认为学习政府会计关键是理解、掌握政府管理尤其政府财政预算管理业务流程基础,“功夫在政府会计之外”。
发布者:caoshoutong2017-09-18
- 定标在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中具有核心作用,而如何定标,则更是直接影响到最终的中标结果。对于一些特殊情形的处理,87号令明确提出了随机抽取(如抽签)的方法来解决,如在第六十八条中规定,“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而最近,四川省也印发通知,对工程项目特定情形下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作了专门规定。但有业界人士认为,抽签法等随机抽取方法,毕竟是一种“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应用强化外延不妥当。那么,对于随机抽取(抽签法)解决发布者:jincaixia2017-09-18
- 实际上,随着相关监管政策不断加码及调整,以往“大水漫灌”式、在大量领域助推PPP的政策渐与现状脱节,针对特定数个领域更垂直、更精准的PPP推广模式正在成型。发布者:caoshoutong2017-09-13
- 2017年7月11日,财政部颁布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并将于2017年10月1日实施。87号令细化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规则,完善改进了18号令颁布发布者:jincaixia2017-09-11
-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六条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所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等综合因素确定,最长不超过 30 年。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项目)可以由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与特许经营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约定超过前款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
发布者:caoshoutong2017-09-11
- 根据74号令,当公开招标只有两家合格投标人,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可以申请财政部门批准变更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以避免废标导致的各方成本损耗和对效率的影响。但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多是封存招标文件等待财政部门审批,而在这一过程中,很难保证评审专家先前开标时获悉的供应商秘密不被泄露,也拉长了采购周期。那么,如果招标文件无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也合法,财政部门可否现场直接审批转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既确保评标信息不泄露,又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下文就对这个问题做了可行性探讨。发布者:jincaixia2017-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