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际经验,完整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是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的必要条件之一。只有当政府采购法制建设与政府采购实践相适应时,政府采购工作环节中的细节问题处理才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目前,我国政府采购法制建设发布者:adstarmin2012-03-19
- 发布者:vitadmin2012-03-19
- 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有效、规范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体系,从而影响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执行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监管部门级别低、人手紧张 根据《政府采购法》,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下设政府发布者:adstarmin2012-03-19
- 发布者:vitadmin2012-03-19
-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凸显期,“三农”问题日益突出、区域差距逐步拉大,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与资源环境矛盾进一步加深,国内产业和产品面临政府采购市场开放后的巨大挑战,人民群众看病难、上学难、购发布者:adstarmin2012-03-19
- 发布者:vitadmin2012-03-19
- 2007年底我国正式启动了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的谈判,这不仅意味着我国将逐渐对外开放国内政府采购市场,而且要求相关政府采购制度必须与GPA全面接轨。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难发布者:adstarmin2012-03-19
- 发布者:vitadmin2012-03-19
- 政府采购电子化就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网络为载体进行的采购。与人工采购方式相比,电子化政府采购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供应商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网上完成投标,采购人在电脑前就可以完成采购任务。电子化政府采购发布者:adstarmin2012-03-19
- 发布者:vitadmin2012-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