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经常发生供应商需要维权而不知道怎么办的情况,有的供应商向行业协会写信,有的向人大代表报告,有的罔顾事实地向媒体披露,有的还向社会上的一些“了难”公司出钱进行“血腥维权”……林林总总,不一发布者:adstarmin2012-05-23
- 发布者:vitadmin2012-05-22
- 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是针对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标准确定的政府采购需求的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约束性、效果性而实施的评价,以体现财政支出管理的综合效益。近几年来,我国地方政府陆续对政府发布者:adstarmin2012-05-22
- 发布者:vitadmin2012-05-22
- 《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条件的规定不完整,仅规定了法人的条件,对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条件没有规定,属于遗漏,应当予以完善。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发布者:adstarmin2012-05-22
- 发布者:vitadmin2012-05-22
-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政府采购的影响④
重新评标:工程当慎重 货物服务不适用
某项目评标现场 摄影/罗瞻
重新评标是指因为在评标过程中出现了违法违规的事由导致原评标行为或者评标结果(或者发布者:adstarmin2012-05-22
- 发布者:vitadmin2012-05-21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政府采购的影响③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发布者:adstarmin2012-05-21
- 发布者:vitadmin2012-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