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理论探索-政府采购信息网

  • 政采应关注社会功能发挥

      在2012年6月29日财政部主办的纪念《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暨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保安强调,社会建设的加快,客观上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的社会功能。   笔者注意到,在此前的相关文发布者:adstarmin2013-01-04
  • 政府采购应涵盖所有公共交易活动

    发布者:vitadmin2013-01-02
  • 政府采购应涵盖所有公共交易活动

    梁戈敏   完整意义上的政府采购制度应具有以下几个内涵:以公共利益为其法律本位;其调整范围应该涵盖所有具有公共性质的交易活动(包括购买及出让);相关主体职权关系和权责关系相对均衡,其关注焦点是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发布者:adstarmin2013-01-02
  • 投标截止时间不能随意改变

    发布者:vitadmin2013-01-02
  • 投标截止时间不能随意改变

      集中采购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模式,但并不是政府采购的惟一模式。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发布者:adstarmin2013-01-02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