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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支持脱贫须精准施策

作者:舒心 发布于:2020-06-16 17:56:3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今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政府采购政策作为调控宏观经济、落实财政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去年5月以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和供销总社联合下发多个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文件,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市场供需双方重视程度、政策执行口径等因素叠加影响,宁夏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效果未达预期。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进行了深入调研。
 
  摸底政采支持脱贫攻坚
 
  政府采购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主要通过鼓励采购人利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扶贫832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可持续发展。截至6月9日,扶贫832平台共注册审核宁夏贫困县域供应商56家,上架产品236个,采购人注册管理账号2806个,采购账号2185个,预留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额度1888.64万元,完成交易133笔金额113.29万元,完成率为5.99%,在全国排名倒数第五。
 
  从采购主体看,自治区本级注册管理账号231个,开通采购账号90个,预留额度321.64万元,完成6.26万元,完成率为1.95%;市县级注册管理账号2575个,开通采购账号2095个,预留额度1567万元,完成107.03万元,完成率为6.83%。
 
  从采购范围看,区内交易共94笔金额110.93万元,占全部采购金额的97.92%,区外交易39笔金额2.36万元;采购品种主要集中在米面粮油(交易金额105.39万元,占比93.03%)和畜禽肉蛋(交易金额2.7万元,占比2.38%),其他如新鲜水果、时令鲜蔬、农副加工等采购较少。
 
  从供应商分布看,固原5个贫困县域(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隆德县、泾源县)共入驻供应商38家,占审核通过供应商比例的76%,吴忠2个贫困县域(盐池县、同心县)共入驻供应商17家,占审核通过供应商比例的89.47%,中卫1个贫困县域(海原县)仅入驻供应商1家,占审核通过供应商比例的16.67%。
 
  落实脱贫攻坚问题分析
 
  采购人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一是重视程度不够。采购人对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认识未上升到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高度,截至6月9日,上报采购比例表、开通管理账号的预算单位占政府采购预算单位的49.93%,其中彭阳县、泾源县仅激活管理账号9个、2个;采购人预留采购比例普通不高,从全国范围看,预留份额倒数第6名,预留比例倒数第12名。二是购买意愿不强。由于平台上架产品价格普遍比从农户手中直接收购或周边市场购买上浮5%-10%左右,加之贫困地区物流运输时间较长、成本较高、瓜果蔬菜肉蛋等运输质量无法保障、售后服务体系不健全等因素影响,采购人采购畏难情绪较大,特别是在食堂外包模式下,采购活动由外包企业把控,采购人对采购的主动权、话语权不强。三是需求难以满足。宁夏入驻平台的56家供应商上架产品重复性较高,多集中在米面粮油和牛羊肉类(冷冻),对采购人需求的新鲜肉类、瓜果蔬菜(仅有土豆)、调料配料等产品基本为空白;个别采购人如学校、医院等需每天定时定额配送,以目前宁夏供销社的物流运输能力,尚不能保障按需供给;宁夏体育运动学校对肉蛋调料等主要食材要求进行兴奋剂检测并出具报告,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仅有2家机构(四季鲜检测中心和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测中心)满足要求,但检测周期较长、费用较高(每批次5000元)。
 
  供应商入驻平台不易,资金负担较重。根据财政部通报全国供应商入驻平台情况统计情况看,经过扶贫部门三级审核,宁夏回族自治区共审核通过贫困地区供应商75家,平台实际入驻56家,入驻率为74.67%。一是入驻门槛较高。贫困县域供应商申请入驻平台的基本条件之一是提供带贫成效证明,公司类供应商建档立卡户用工需达到20%以上,合作社用工需达到15%以上,但提供建档立卡户信息后,用工人员的贫困户身份即被取消,建档立卡户人员申报意愿不强,造成部分本身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无法入驻平台。二是资金压力较大。按照平台入驻要求,每家入驻供应商需缴纳2万元保证金,用于产品价格、质量的把控以及售后服务费用等,无形中增加了企业负担;采购回款周期较长,根据调研情况看,采购人采取先货后款方式,收到货物及发票后再按内控规定报账,供应商从发出货物到收到货款的周期在1-3个月,远远高于正常市场回款周期,企业资金压力较大。三是种类限制较多。相比淘宝、京东、抖音、直播带货等新媒体采购途径,平台对供应商上架产品的种类限制较多,主要集中在食堂采购范围,对一些适合工会采购、供应商新开发的产品原则上均不纳入平台产品库。四是宣传维护不够。供应商对采购人需求把握不准,上架产品多为精装精品,不符合食堂采购散装多样量大的特性;产品维护不及时,个别产品经常处于缺货状态;销售宣传页面单一,未形成统一的品牌效应。
 
  政策执行存在冲突,落实不到位。一是数据口径较窄。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对承担贫困县定点扶贫任务的预算单位购买定点贫困县农副产品以及贫困县所属预算单位购买本县农副产品,能够提供采购凭证、带贫成效等相关佐证材料的,均纳入消费扶贫数据库统计范围,但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交易统计口径仅限平台线上下单购买,采购人在定点扶贫村或贫困县购买本地区农副产品的数据暂不纳入统计范围。二是政策执行冲突。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单项或批量采购服务、货物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应当实行公开招标,但部分采购人预留比例较大,一次性或多批量购买同类农副产品金额超过100万元,在平台上无法使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为后续审计、巡视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隐患。三是补贴政策宣传不够。经调研了解,商务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对电商的补贴政策,如电商基金按照销售单数每半年补贴一次,1单补1元,农村电子商务“筑梦计划”按照销售金额的2%进行补贴,但供应商普遍反映不知晓补贴政策、不了解补贴流程,未享受到政府补贴优惠。
 
  疏通堵点 精准支持脱贫攻坚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自觉性。督促各级采购人将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工作作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和自治区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确保6月底实现宁夏回族区注册激活账号全覆盖。按季度对平台采购情况进行通报,督促采购人按照已预留的采购份额加快采购执行进度,货到验收合格后及时支付货款,加大力度完成采购贫困地区滞销农副产品工作。
 
  精准对症施策,提升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效性。会同供销部门加强平台产品价格监控,通过与淘宝、京东等电商以及四季鲜市场等实时价格对比,确保平台产品同期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对超出市场价格的产品及时进行警告下架。通过扶贫办及供销部门两条上报途径,进一步做好贫困县农副产品货源组织工作,丰富产品供给,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及产品均纳入平台。联合扶贫办、供销部门组织政策宣讲及线下产品推介会,通过采购人与供应商面对面,打破采购信息壁垒,提高采购人购买意愿。
 
  注重政策协同,强化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统筹性。贫困县相关部门要帮助供应商进一步提高农副产品供给能力,组织供应商精准定位、加大宣传,吸引各级采购人、乃至全国采购单位采购宁夏回族自治区贫困县农副产品。鼓励贫困县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落实支持电商发展的补贴政策,通过对销售金额、物流运输费用补贴,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
 
  疏通政策堵点,确保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的精准性。一是建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按照政策要求,扩大统计口径,明确购买定点贫困县农副产品及贫困县购买本地区农副产品数据的上报审核途径,将采购数据纳入预留比例采购额度统计范围内。二是建议供销部门根据供应商诚信等级及平台运营情况,逐步降低入驻平台质量保证金额度,减少企业资金运营压力。三是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对平台农副产品超过100万元的采购明确不再实行公开招标,破除采购人采购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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