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类评标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创新评标模式,实行专业分类评标
作者:李凯峰 发布于:2019-08-08 16:49:0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二、专业分类评标的优点。
一是更科学合理。法律法规要求评标委员会由熟悉相关业务的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技术、经济、法律等)组成,目的是为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解决评审过程中的各类专业问题。专业分类评标是每个评委只评审专业能力范围内的那部分内容,按照统一标准对每一投标人的该部分内容衡量和打分,只对自己评审的那部分内容签字负责,能有效克服现有评标模式存在的问题,切合评审工作实际,更好地实现评标的客观、公平、公正。
二是各评委的评审内容分配由评标委员会内部协商确定,充分尊重每个评委的评审权利,对其专业能力以外的内容不作强制评审要求,更加灵活,能最大程度地发挥评委各自的专业特长,保证评审质量。
三是各评委之间评审内容边界清晰,责任明确,权责对等,有效避免“协商评标”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避免替别的评委承担责任。
四是能增强评审专家的责任感,促进其长期坚持自觉主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从而有效提高评标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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