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类评标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创新评标模式,实行专业分类评标
作者:李凯峰 发布于:2019-08-08 16:49:0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现有的评标模式多采用混合评审打分,即每个评委都要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全部评审内容进行评审、打分,算出全部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出各投标人的最后得分。
一、现有评标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混合评审,权责不清。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评委成员要独立评审,现有评标模式下实际工作过程中很难做到,真实的做法是:他们通常会按照各评委的专业特长对评审内容进行分工,评审过自己分工的内容后,再集中由各评委分别就自己的评审打分情况向大家通报,其他评委参考通报的打分情况将相应分数写在自己的打分表上(自己没有审查或没有能力审查该部分内容,评审易受别人影响和干扰,替他人承担责任风险,也很容易出现法律禁止的“协商打分”),每个评委分别都要填写一套完整的打分表,内容完全重复。虽然理论上可以不听他人意见而独立完成全部评审内容,但鉴于专业知识、时间等原因,只能基于对其他评委的信任,按别人通报填写打分,或将通报的打分适当做些调整(通常是依据不充分的随意调整),通报完成,各评委的打分表也基本填写完成,签上名字就是自己的评审打分表。看起来各评审打分表是各自独立评审的成果,而实际上只有其中一小部分是自己的评审意见。由于各评委的评审内容完全重复,混合评审打分,事后分不清哪一部分是谁的评审意见,权利不清,责任不明。
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一是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专业特长不同,技术专家不懂财务报告,经济专家不懂专业技术,业主代表往往又缺少评标经验,要求各自独立完成全部评审内容是勉为其难。二是即使真的做到了独立评审,评委对自己不懂那部分内容的打分往往随意性强,缺乏客观公正性,即便评委会成员每个人都是万能型人才,能做到独立评审全部内容,但评审内容交叉重复,也会因工作量大而造成工作效率明显降低,实际工作中他们也很少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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