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5月1日起执行
4月24日上午,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物联”)在北京举办《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标准发布会,发布了国有企业领域国内首个团体标准。中物联副会长、公共采购专家委员会主任程远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部主任丁扬等相关领导出席发布会,来自央企和地方国企的采购负责人、国内权威媒体记者等近百人参加会议,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副会长、中国建筑总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中心主任马国荣主持会议。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作为我国国有企业采购领域第一个推荐性行业标准,将于2019年5月1日起实施的《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已经全国物流标准化委员会审查通过、国家标准委备案。中物联标准部主任李红梅介绍,该标准适用于广大国有企业的采购管理与执行机构,也适用于国有企业采购代理机构。
《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团体标准由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组织立项,国家电网公司、招商局集团、中国建筑总公司、中航集团、中国银联、首创股份等28家研究机构和国有企业参与起草,凝聚了数十家大型国有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借鉴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公共采购示范法》和欧盟、美国公共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做法。起草小组的40多位专家通过历时一年多的紧张工作,走访和调研了近百家国有企业,历经预研、立项、论证调研、编制、征求意见、审查发布等六个阶段。
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秘书长彭新良指出,《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提炼了“集中采购”和“框架协议采购”两种通用的采购组织形式,归纳了国企常用、国际通用的四大类共九种不同的采购方式,是对当前国有企业行之有效的采购经验进行了提炼和定型,将推动国企采购的规范化、专业化和国际化。
发布会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部主任丁扬结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创新实践,介绍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参与《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编制的主要工作。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办公室负责人王文标和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斌分别代表金融企业和地方国企发言。
中物联副会长程远忠做会议总结时表示,国有企业的采购兼具公共采购和企业采购的双重属性。国企采购既关系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也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更是社会舆论和民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中物联基于供应链管理的专业性和国际接轨的前瞻性需要,着力于补短板,及时组织有关专家与国有企业,编制了《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该标准将有效填补当前国有企业采购相关行业标准缺失的空白,为广大国有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供参照和依据,为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就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进行部门立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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