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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的思考

作者: 发布于:2015-08-10 17:32:44 来源:财政部

  为贯彻落实专员办职能转变、全面嵌入财政主体业务的新要求,近期我办围绕高校预算管理、高校资产管理、高校政府采购等事项,选取部分高校进行了现场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组织召开了高校有关负责人座谈会、制发了调查问卷,宣传政策,摸清情况,听取建议。调研发现,作为预算监管重要组成部分的政府采购工作,在高校这个特殊领域,存在着执行难、效率低、满意度差等突出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改进。

 

  一、基本情况

 

  驻苏部属高校,是驻苏中央二级预算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办通过现场走访、调查问卷、集中座谈等方式了解到,驻苏部属高校普遍对政府采购工作较为重视,建章立制,成立专门管理机构,严格采购程序,在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高校的政府采购工作也存在着执行难、效率低、高校对政府采购工作满意度不高等问题。这些问题,既有价高物差、售后服务没有保障等共性问题,也有设备采购效率低、评审专家数量少、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等特殊性问题。

 

  (一)仪器设备采购方面

 

  高校使用的仪器设备主要包括高精尖科研专业仪器设备及通用仪器设备两类。

 

  1、专业仪器设备采购。一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影响采购效率。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1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采购要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而高校是以教学与科研为主的事业单位,由于专业和研究领域涉及面广,采购项目技术复杂、专业性强、设备前瞻性要求高,许多设备是国内外高、精、尖设备,生产商家较少,有的大型精密仪器生产厂家具有唯一性,这类仪器设备的公开招标流标现象较为普遍。同时,申请转为竞争性谈判等其他方式招标,还需报教育部、财政部批准后方可执行,审批流程繁琐,且此类申请一般难以得到批准。从调研数据看,宜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专业仪器设备占比达28%。高校此类需求频率高、数量大,目前采用的公开招标方式,确实影响了采购效率。二是部分政府采购的专业仪器设备不符合科研要求,造成浪费。高校科研专业仪器设备性能、指标基本处于行业垄断地位,一般技术参数比较高或没有确定的标准,有的属于排他性条件,为了达到公开招标的要求,往往要把这些技术参数降低或剔除,因而会出现低价中标或次低价中标的情况,导致中标产品不能满足需求,影响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浪费。

 

  2、通用仪器设备采购。一是招标周期长。以公开招标为例,从招标文件发出到投标截止要求20天以上,评标结果要求公告7个工作日,再加上编制招标文件和专家评标等环节,一个招标过程大约需要35天。如果是仪器设备的进口,需要层层审批,还需通过外贸代理办理进口免税、报关等手续,大约需2个月至3个月时间。另外,如果出现废标,周期会更长。二是部分科研用通用设备纳入了批量集中采购范围,采购效率低。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用于科研、测绘等工作的专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每月或每季度申报一次,按照此规定,京外部属高校无法在较短时间内完成采购。

 

  (二)评审专家库方面

 

  专家评标是招标过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决定着采购过程的公正性。现行法律法规对专家的要求较为严格,如政府采购进口设备论证需“非本单位且熟悉该产品的专家”,评标专家需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中随机确定或报财政部门审批后以选择性方式确定。

 

  1、专家库中专家专业类别满足不了高校需要。高校采购项目大多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很难充分考虑使用人的需求,往往单纯依据技术指标、价格等因素进行评标,没有真正比较各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性价比,采购质量难以保证,不能满足实际的需要。一些高校根据中标情况签订后同后,设备不符合科研要求,陷入毁约、赔偿的困境。

 

  2、专家库中专家的数量满足不了高校需要。高校采购量巨大,评标几乎每天都在进行,不仅招标采购需要抽取评审专家,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也要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抽取专家,抽取专家的频率高且数量巨大,当前专家库内专家数量不足且专家参与的积极性很低,往往要多次抽取。同时,抽取的专家重复率高,很多不同专业类型的评审抽取出相同的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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