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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期全国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研修班精彩花絮

作者: 发布于:2015-07-27 11:41:0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第12期全国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研修班期间的精彩花絮回顾

 
  此次研修班上有一位政府采购新人,她进入政府采购中心、专职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时间还不到一个月,但对政府采购工作却已经有很多思考。在研修班的第一堂课上,她就率先向授课老师提出问题,与老师一起探讨。课余时间、饭桌上,她也抓住机会与老师、同行积极探讨政府采购中遇到的困惑,看来她已经完全进入了角色。这位新人就是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熊洁。
 
  在不少人抱怨“质疑投诉太多,整天疲于应付”、表现出对政府采购这项事业有点疲惫的时候,很多人却从这位对政府采购事业充满激情的年轻的主任身上感受到了政府采购的朝气。研修期间,熊洁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举动也感染了不少学员。
 
  据了解,在进入采购中心之前,熊洁在江苏省财政厅也参与过一些政府采购案件的处理。对于政府采购的质疑和投诉,法律专业科班出身的熊洁有着与许多人不一样的看法,她说: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供应商维权意识增强的表现,更是采购中心这个操作平台越来越公平、公正的体现(使得供应商敢于主张自己的权利)。因此,只要我们依法操作,就不用畏惧质疑或投诉。同时,我们还应正视日渐增多的质疑或投诉,加强业务学习,努力完善操作中的每一个细节,为采购人和广大供应商搭建一个更好的操作平台。
 
  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熊洁谦虚地说:“我刚到采购中心,许多业务都还不熟悉,我不仅要多向采购中心主任顾岳良学习,而且还应多向身边的同事学习。这次采购中心派我出来了,我当然要利用好这次机会多与全国各地的同行交流,多向他们学习。”(万玉涛)
 
  老朋友再聚首
 
  22日下午,芒市宾馆。在全国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研修班学员报到的当日,签到台前,上海市财政局专职法律顾问王周欢见到了河南省商丘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九生。不待《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引见,两只大手已经握到了一起,爽朗的笑声和问候声顿时响起。
 
  事后了解才知道,早在2009年,王周欢就受商丘市财政局邀请,专程前往河南商丘为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讲课,两人早已是老相识。老朋友见面当然分外亲切,聊起近期工作、当下业界热点话题也就格外投机。
 
  不但他们两人相互熟识,在研修班,来自江苏、安徽、黑龙江、辽宁、新疆、河南等地的许多政府从业者也都看到了各自的老朋友,大家在课上认真听课、记录和思考,课下就忙着与老朋友重叙友情或者结交各地新朋友。王周欢在研修班授课开讲之时这样说:“见到了许多的老朋友,又结识了更多的新朋友。”
 
  商界有句话是“同行是冤家”,而在政府采购领域,在全国政府采购事业的大潮之下,全国各地的政府采购同行却是并肩作战的战友,作为新兴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参与者,投身其中的各地政府采购从业者是这项事业发展的最核心因素,加强同行之间的交流,互通有无,或学习经验、或借鉴教训,都至关重要。(马海瑞)
 
  授课老师被“包围”
 
  从上午8时30分到中午12时,整整3个半个小时,300余名学员或蹙眉思考,或伏案用心记录,一直沉浸在王周欢老师营造的学习气氛中,乃至讲课结束,王周欢还被意犹未尽的学员们“重重包围”,而课堂之外的学习和思考仍在继续。
 
  “案例讲解条分缕析,法律法规阐述概括性强,对日常工作很有帮助。”河南洛阳某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如是评价王周欢的讲课。
 
  同样地,李论刚刚结束一个下午的讲课,就被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难题的学员围了个“水泄不通”,大家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地提问,有些学员“围观”的目的甚至就是为了得到一个联系方式,以便日后请教。最后一个学员离开后,李论才发现他已经错过了晚餐时间。“非常具有实际操作的指导意义,讲课也非常贴近工作实际。”来自安徽合肥的某位学员这样概括他的讲课。
 
  会议的休憩时间、饭桌上、休闲散步之时……第十二期全国政府采购法规与实务研修班的学员几乎将所有的地方都变成了课堂,因为不论是来自哪里的学员,交流沟通均离不开共同的事业--政府采购。
 
  本次研修班授课结束后,《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在与一位来自江苏的学员交流听课感受时得到了“内容充实、实用性强”的评价。时间虽短,但安排内容丰富,令多数学员印象深刻,但更有学员表示,意犹未尽的感受更强,希望能更多地举办全国范围的研修,也希望能涌现出更多的政府采购研修讲师。(马海瑞)
 
  观点不合也有“脸红”的时候
 
  由于在采购实践中不少地方在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时,会引入在招标采购中应用频率较高的综合评分法,而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和询价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应该统一,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或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应当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将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因此,研修时,授课老师王周欢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强调,这引起了一位学员的不满,课后与其他学员提起王老师的授课便指责其观点是错误的,与操作不符。但当其他学员提出“如果在竞争性谈判中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遭到质疑或投诉该怎么处理”时,他想了一会儿后,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这还真是个问题!看来他讲的还是有道理的。”(万玉涛)
 
  珍惜研修机会 提前占座
 
  10月23日上午,按照会议议程,首先进行的是研修班开班仪式,然后老师才正式开讲。某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早早就来到会场,选择在最靠近主席台的有利位置坐了下来--这里不仅看得更清楚,也听得更真切,还可以优先与老师交流。授课期间,这位学员一直牢牢占据着这个“有利位置”,几乎每次与讲师的互动环节都能看到他或高高举起的手臂,或递上问题纸条。
 
  课后与他交流后得知,他来自黑龙江省某县,是该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惟一的参会学员代表,为了得到参加这次研修学习的机会,经过领导层层批复,他提前规划好了自己的工作进度,经过诸多周折才抵达德宏芒市。所以,他格外珍惜这次与全国同行进行学习和交流的机会。
 
  “觉可以少睡一会,饭也可以晚一点吃,但学习的机会就这几天,所以一定要珍惜。”他说,再加上领导要求研修期间一定要有收获,有感受。他回去后还要向领导汇报,所以必须认真听课、认真学习。
 
  在研修班上,不少人都来自最基层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对参与研修的愿望特别强烈:一方面,很多基层政府采购工作处于摸索阶段,信息来源渠道匮乏,缺少与外界交流的机会;另一方面,由于人员配备少、经费紧张,他们很难有这样的外出学习交流的机会。因此,他们对此类研修机会格外珍惜就不足为奇了。(马海瑞)
 
  行程5783公里
 
  空荡荡的酒店大厅里只有研修班的工作人员尚在留守,由于天色已晚,很多学员早已入住。就在此时,一位老者风尘仆仆地赶到了签到处。
 
  “不好意思耽误大家了,我是不是最后一个报到的?”这位老者解释,“我们省里凡是能来参加研修的同志,都至少经过了3次转机。”老者一边办理报到手续,一边感慨。原来,这位老者是黑龙江某县级财政局的相关工作者,他是经过4次转机历时2天,才到达云南研修现场的。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不禁计算,在所有参加研修的学员中,来自黑龙江省的学员至少跨越了10个省份、跋涉了5783公里才到达云南研修现场。如此看来,用“不远万里”来形容此行再恰当不过了。据了解,此次研修经过多次转机才到达研修现场的学员不在少数。更有甚者,由于单位经费有限,先后辗转两次以上的火车,再乘汽车才抵达。虽然不远万里而来,但他们都表示“物有所值”。(杜子越)
 
  今天是学生 明天做老师
 
  “课件能否给我拷贝一份?”“留一个msn或者QQ号吧。”课间,许多学员都向此次研修班的会务工作人员提出这样的要求,或者直接到讲台“堵截”老师。因为要求人数太多,学员们拷贝课件的要求暂时没办法一一满足,工作人员往往是记下各位学员的联系方式或者通报自己的联系方式,答应回京后逐一发送课间。
 
  “不是已经发了讲课的教材和讲义了吗?为什么还要电子版呢?”《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不解地问一位手拿U盘准备拷贝课件的学员。
 
  “我们是带着任务来听课的,不仅要自己学有所获,还要回去给系统内的同志授课呢!”河南省某地工商系统的学员一语道破天机。
 
  无论各位学员有没有硬性的“教学任务”,这次贴合实际的法规研修和案例教学都将会在他们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在他们日后的工作中,本期研修班中讲师所讲的观点,所剖析的每一个具体而生动的案例,都将全部或部分指导他们未来的政府采购工作,也以其散发的光和热来影响周围的政府采购从业者,将发挥“星星之火”的作用,照亮各地的政府采购之路。
 
  一而十,十而百,百而千,千而万,他们定会将这次研修班的成果以几何级的倍数放大,发挥研修班的作用,收获更为宝贵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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